推 blackwoods: 請他們其中一位出解除委任狀?08/28 22:07
因為我查到的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委任只能向後終止,沒辦法朔及,以至於律師的委任變
成不合法。我再補最高行的案號上來
※ 編輯: smallchch (27.246.99.61 臺灣), 08/28/2019 22:47:12
推 molly800110: 再開言詞辯論~08/28 23:28
再開辯論,然後再遞解除前面的委任,這樣不知道是否有辦法補正?
推 aij: 到上訴審主張只有代理權欠缺的一造才能飲用為上訴理由08/28 23:42
您的意思是,如果判決了,二審再由我們引為上訴理由然後上訴嗎?
※ 編輯: smallchch (39.11.167.46 臺灣), 08/29/2019 08:05:27
推 deann: 當初不是用複代??08/29 09:02
不是 當初機關加律師,總共掛了4個訴代,所以現在蠻苦惱
※ 編輯: smallchch (39.11.167.46 臺灣), 08/29/2019 09:13:55
推 cyora: 再開辯論可能是比較好的方式,或許請書記官跟法官說一下…08/29 14:32
法官決定再開辯論了
推 ROCKMANX6: 如果放著不管會怎麼樣?08/29 17:16
判決違法QQ
※ 編輯: smallchch (27.246.70.232 臺灣), 08/29/2019 18:40:18
推 abacada: 為此再開辯論wwwwwww 08/29 22:51
推 asata: 未看先猜月股 08/30 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