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loveDahyun: 律師費光一審就10~20萬不等了,你跟前老闆用30萬和10/13 11:26
→ HloveDahyun: 解看看比較有實益10/13 11:26
→ HloveDahyun: 修正一下,第一行是民事一審+偵查10/13 11:27
推 lokazdszone: 看不出有啥和解必要,先不管律師費有多少,這樣雇主 10/13 14:04
→ lokazdszone: 能不能告成都還有討論空間,再來,這樣就和解的話不10/13 14:04
→ lokazdszone: 就讓資方仗勢只要逼告能省麻煩還能有額外的收益?10/13 14:04
推 volkov: 覺得不必和解+1 10/13 14:31
→ jiang2358: 不懂怎麼憑著這些敘述就認為「和解看看比較有實益」10/13 18:34
推 Bluesemen: 我也蠻好奇從何看出和解比較有利,我看完只覺得這告不10/13 19:31
→ Bluesemen: 成吧10/13 19:31
推 gamebird: 我也菜到看不出和解為何比較有實益?10/13 23:04
推 super10000: 可能是從訴訟成本效益考量和解實益吧! 10/13 23:39
→ jsports1: 3萬的話還可以考慮,30萬還和解什麼,求償額也才60萬 10/14 11:37
推 eden4101: 這就是慣雇主罷了,辛苦了,我能體會10/14 14:16
推 ollyolly77: 薪資資料法院一貫認定不是營業秘密,一樓這種發言實在10/14 18:07
→ ollyolly77: 要不得 10/14 18:07
→ ollyolly77: 台北找蔡晴羽律師諮詢一下好了10/14 18:08
感謝各方大大的推文及來信推薦,已找到合適律師,謝謝各位!
※ 編輯: kkceres (39.13.134.237 臺灣), 10/14/2019 19:23:53
推 HloveDahyun: 單純覺得台北收費民事一二審+刑事偵查打一打24萬,10/14 21:21
→ HloveDahyun: 所以付錢了事比較快(如果真的有會輸的部分原PO沒寫10/14 21:21
→ HloveDahyun: 呢?);至於30萬怎麼來的,印象中是原PO好像有寫到10/14 21:21
→ HloveDahyun: 可以砍半和解,但現在是沒看到了,要說小弟不負責任 10/14 21:21
→ HloveDahyun: 嗎,也虛心接受指教 10/14 21:21
不好意思,我沒寫過砍半和解這樣的文字喔,您可能是跟其他文章搞混了。
實際上對方也不存在任何和解的意願,他們連爆料的媒體&撰文的記者一起提告,還請求
了假扣押,求償金額更高~
※ 編輯: kkceres (110.28.71.77 臺灣), 10/14/2019 23:38:12
推 lokazdszone: 那也可以說那有可以贏的部分原po沒寫呢?我推的時候 10/15 00:04
→ lokazdszone: 就沒看到砍半這個內容。照樓上意思只要告的差不多30 10/15 00:04
→ lokazdszone: 萬以下在台北直接和解就好。 10/15 00:04
推 aij: 所以如果律師費花超過訴訟標的價額都可以嗎? 10/15 12:59
推 Go1denDragon: 依當事人需求囉,我也遇過被告兩萬願意花六萬x2審 10/15 16:07
→ Go1denDragon: 級找律師的,他覺得對方亂告,寧找律師也不給半毛。 10/15 16:07
BTW,我刑事沒有委任律師,所以今天去法扶做了諮詢,結果律師是看過這篇文的鄉民XD
在此再次感謝今天提供法律意見的鄉民大大!
※ 編輯: kkceres (110.28.101.224 臺灣), 10/16/2019 18:44:52
推 asata: 所以證明對方亂告贏了以後可以反過來告他誣告請求律師費嗎 10/20 01:09
推 capitalofz: 樓上的作法也有一定難度 尤其是刑事誣告 11/01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