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y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各位道長好: 我自己跟一些程式、網頁設計的朋友 就一些簡易的非訟、訴訟案件所需要的狀紙設計了一些問答流程 讓使用者可以透過像是使用通訊軟體對話的方式來完成狀紙 一般民眾就不用再到司法院的書狀範例區看著檔案卻不知道如何填寫 現在免費開放給一般民眾使用 目前還有很多協助項目在開發中 網址:https://legal885.com/ 因為能透過問答完成的狀紙其實很有限 而且我們更希望能將民眾對於法律服務的需求全部導回律師業 目前除了我自己以外,還找了一些朋友在上面提供聯絡資訊及服務範圍 在使用者狀況較複雜我們的書狀服務不符所需時 可以立即在網頁上找到律師的連絡資訊詢問 又因為我自己本身就是資深鄉民,想來這邊徵求願意與我們合作的律師同道 當然專業是有價的,各位如果接到當事人電話或信件詢問問題 是否要求收費,網站這邊絕不過問半句 而我們剛創業沒多久,還在探尋未來的商業模式 所以現在與我們合作的律師同道 我們現階段也不會收取任何廣告費用 如果各位同道對我們這個網站有興趣,想跟我們合作的話 歡迎私信給我(也可以在fb粉絲團留言或用fb私訊) 又或者有任何批評指教,也請不吝提供 -- 全台第一家線上免費書狀生成網站上線啦! 請google搜尋「萬狀通」 https://legal885.com/ FB粉絲團:https://fb.me/legal885 FB Messenger:https://m.me/legal88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134.2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74913542.A.2E9.html
tonyscat: 推 11/28 13:27
※ 編輯: env (118.160.134.236 臺灣), 11/28/2019 17:01:44 ※ 編輯: env (118.160.134.236 臺灣), 11/28/2019 17:02:58
chihchien: 這個系統有風險,要三思 11/29 00:24
env: 請問風險是指? 11/29 01:20
cheklapkok: 想知道風險+1 11/29 11:46
judy81403: 想知道風險+1 11/29 12:14
我們在創網站的時候其實就有評估過相關風險 主要在於是否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12條規定: 這部分全聯會於108年2月15日發的(108)律聯字第108030號函 開頭就說明平台若未向使用者及律師收取費用 參與的律師並無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之虞 而平台業者並非律師,也不會有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的問題 又該說明二、(一)、(3)是指平台有提供媒合服務的情形 萬狀通並未提供任何媒合服務 僅單純提供律師聯絡資訊在上面 所以我們內部評估的結果是認為 單純刊載律師聯絡資訊也不提供媒合服務 並無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之虞 ※ 編輯: env (111.251.137.211 臺灣), 11/29/2019 13:04:23
env: 另外大家如果有興趣也可以去搜尋一下法易通的案件結果 11/29 13:19
env: 全聯會的論點都是在個案抽成的部分,但萬狀通沒有媒合服務 11/29 13:24
env: 自然不會有個案抽成的問題 11/29 13:24
env: 況且法律事務所買google、FB的廣告非常常見,萬狀通提供的模 11/29 13:30
env: 式並沒有不同的地方,除非現在全聯會要全面禁止律師廣告? 11/29 13:31
※ 編輯: env (111.251.137.211 臺灣), 11/29/2019 13:31:51
Zitrone: 推一個,使用介面設計得蠻人性化的,感覺很容易操作 11/29 18:59
ChrisBear: 會失敗 12/01 22:28
volkov: 寫狀紙也是律師法範圍內,系統不能取代 12/02 17:31
volkov: 而且寫狀用系統範例?當事人未蒙其利先受其害吧 12/02 17:31
env: 抱歉..本人也是律師..系統只是工具,況且內容大多參照司法院 12/02 19:27
env: 範例,問答設計上也限縮特定事實類型才能使用,似乎沒有樓上 12/02 19:28
env: 道長所說的問題 12/02 19:29
volkov: 醫師限定於現場看診才能開處方,其實律師也該這麼做 12/03 11:40
volkov: 夠簡單的,下載範例來填,有點複雜的必須通盤考量事實、 12/03 11:41
volkov: 證據與法律 12/03 11:41
volkov: 法院採直接審理,狀也最好專業閱卷過再寫 12/03 11:41
volkov: 沒有長時間閱卷、了解事實、看看證據、與既有判決 12/03 11:45
volkov: 這樣的狀,我是不太敢出 12/03 11:46
env: 樓上道長可以試用看看網站,有點複雜的情形都是請使用者找律 12/03 12:21
env: 律師,而不是放任使用者自己亂來,而且法院很多都採書面審理 12/03 12:22
env: 最重要的是,時代在進步,我們律師不來做這個,難道要坐著等 12/03 12:26
env: 跨國大公司作出AI來取代我們嗎? 12/03 12:26
env: 國外像legalzoom也已行之有年,他們還可以光明正大仲介媒合 12/03 12:29
env: 類似的還有rocket lawyer,大家都在努力透過填補市場缺口來 12/03 12:33
env: 鞏固自己業務範圍,我們不出來作,難不成要讓給會計師、代書 12/03 12:35
env: 嗎?還有會計師事務所這幾年一直在聘請律師來作法律創新業務 12/03 12:37
env: 如果我們都不踏出第一步去嘗試,那只會被其他專業人士取代 12/03 12:39
env: 順帶一提,其實法院就支付命令也有線上申請系統,但是只開放 12/03 12:44
env: 已經紙本申請通過的會員 12/03 12:46
volkov: 跨國大公司.....不會在意我們這殘破的市場. 12/04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