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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91213inv004 《律師法》修正草案今(13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長年來推動「單一入會、全國執業」 的台北律師公會強調,感謝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尤美女等立法委員協助,及立法院各黨團支 持下,終能排除萬難,讓新修正的《律師法》邁向關鍵的一步!籲請所有律師同業繼續關 心此事,以確保新律師法施行後能真正落實。 律師法從1941年1月11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後,其間雖歷經14次修正,皆仍以強制加入執 行職務所在地公會作為限制律師執業區域,導致律師除須加入事務所所在地公會外,若需 跨區執業,還須加入執行職務所在地公會。 不過,台北律師公會認為,律師公會組成的主要目的之一,在於維護律師執業自由,本會 自1990年迄今,29年來共10屆理監事會均以推動「單一入會、全國執業」作為競選主要政 見,也一直獲得本會會員堅定支持,經過長期努力及遊說修法,不惜還退出律師全國聯合 會。 台北律師公會強調,由於全律會成立後,律師於全國或跨區執業事項(包含相關程序、應 收費用項目、數額及收取方式等)由全律會章程訂定,故新律師法完成立法雖已開創歷史 新猷,但仍僅屬階段性任務完成。 未來,全律會章程是否能忠實反映多數律師所盼望自由執業心聲是關鍵所在。台北律師公 會也籲請所有律師同道密切關心此事,以確保「單一入會、全國執業」理想,能在新律師 法施行後真正得到落實。 全聯會則指出,新法的多項制度變革的實現,都有待在新組成的全國律師聯合會「全律會 」制定新章程及相關辦法,全聯會將依據新修正律師法,立即展開與各地方律師公會的分 工合作,籌備新律師法規定的全律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監事及會員代表等的選舉 事宜,期待「全律會團隊」能夠在總統公布新律師法後6個月內選出,並能儘速完成新章 程與相關辦法的制定,讓全國律師走向新紀元。 全聯會還說,至於修法過程中,來自其他專業團體對律師法草案的誤解,全聯會將秉承為 當事人追求最佳利益的精神,使全體國民獲得更好法律服務及權益保障,讓不同專業團體 間能共榮互助,就這次修法不足之處,全聯會仍持續努力以期讓律師法及律師制度更完善 。 -------------------- 恭喜各位道長終於不用再繳那麼多的保護費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62.2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76240120.A.299.html ※ 編輯: hwp1006 (1.161.62.214 臺灣), 12/13/2019 20:33:42
lusifa2007: 所以那個爭議126條照原文通過嗎? 12/13 21:08
lokazdszone: 推 12/13 21:34
PTTLikeshit: 我上星期繳了錢,申請書還沒出去,還沒開始執行職務 12/13 22:01
PTTLikeshit: ,這樣可以退嗎... 12/13 22:01
lusifa2007: 更正,127、129沒修XD 12/13 22:01
Matsui: 違法法官不得轉任的規定有增訂嗎 12/13 22:03
lusifa2007: 有喔! 12/13 22:37
suju: 請問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條文哪邊可以下載?我只搜尋到草案,找 12/13 23:25
suju: 不到三讀版本 12/13 23:25
a9301040: 每個法案三讀條文都要一陣子後才提供,作業時程約三至七 12/13 23:32
a9301040: 工作日 12/13 23:32
abacada: 可是原本已經加入的公會 不知道只能選擇一個其他強制退會 12/13 23:52
abacada: 不知道這規定是否也通過了 12/13 23:53
Aaso: 已經繳的感覺要認賠......... 12/14 00:25
abacada: 那不只是要認賠 似乎還會被退會....... 12/14 00:40
abacada: 變成只能參加某一個公會的活動或講座 12/14 00:41
ROCKMANX6: 年底各公會正在催繳會費,該不該繳呢? 12/14 01:38
ICHBINMANN: 年底繳之前的吧,好像沒理由不繳 12/14 09:40
Aaso: 不繳會被退會 不過之後也只能選擇一個加 其他也是可能被退 12/14 15:07
Aaso: 會 效果好像一樣 12/14 15:07
lescholar: 剛三讀的法條要用去立法院站找 12/16 12:49
iloveclever: 跨區執行費是有案才要繳?繳到判決為止嗎? 12/17 15:04
volkov: 那「現在」到底要不要交入會費呀? 12/18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