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okazdszone: 聲請迴避? 12/18 15:32
推 keepwild: 太神奇了,第一次聽到 12/18 19:23
推 ArvanSdark: 可能是原本用程序性原因,沒有實際偵查,所以續查同 12/18 20:03
→ ArvanSdark: 一位的話,應該還好 12/18 20:03
推 sunmoonzhang: 再議不是通常從地檢署換到高檢署 12/18 21:36
推 capitalofz: 我有聽過偵查時的調查官 後來高升承審法官的 12/18 21:40
推 ROCKMANX6: 我自己沒遇過這種情況。 12/18 21:40
推 abacada: 原po意思應該是發回地檢續查後又回到同一位檢察官 12/18 23:33
推 pnLin: 沒圖沒真相 12/18 23:53
推 redwaygg: 原po應該沒看板規 12/19 01:04
推 pnLin: 一定沒看 12/19 08:59
推 tp6m4g0: 原po是不是收到地檢卷送高檢的公文? 12/19 14:24
推 sunmoonzhang: 樓上正解 12/20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