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y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cges60809 (yamato)》之銘言: : 幫忙代po : 小弟實習遇到有點雷的事物所,導致實習效果很不理想。但實習時因家中臨時發生狀況,不 : 本來打算退伍後找所重新實習,但詢問過的前輩都說不建議,且家中狀況又還沒解決。所以想請問面臨這種狀況是否建議重新實習(因為必須要說服家人),望各位道長們能夠指點。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朋友沒帳號幫忙代PO --------------------------------------------------- 我自己實習的時候是遇到非訟所 所以實習加上受雇半年整整一年的時間 沒有碰到什麼訟案,反而是一直在改契約翻譯法規 印象中整整一年我只有去開過兩次庭寫過四份狀 而且兩個庭都是高院的,所以我連地院的民庭刑庭 地檢的偵查庭,在哪裡都完全不知道,就別說其他東西了 總之第一年結束後整個很慌,加上後來老闆上台北去開所 所以南部這邊的所就停掉,因為經濟的考量我沒跟上去 離職後心裡整個很慌張,因為幾乎什麼都不會 所以當時我也有想過不如重新實習或者先去當律助、法助 抱持這個想法我先去應徵一間律師事務所的助理 我面試的時候直接跟主持律師表明我的狀況,希望可以重新學習 主持律師人蠻好的,直接說大家都是邊做邊學 沒有必要屈就自己,他一樣給我受雇的薪水,但是希望我能夠積極學習 剛開始新的事務所的確很痛苦,但是也是邊做邊學直到現在。 我會建議不用重新實習,因為只要你願意學不用擔心找不到受雇 另外身邊跟我一樣狀況的朋友不少,大家也都是邊做邊學 所以沒有必要擔心太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193.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81479365.A.7CD.html
adgjlsfhk123: 推 02/12 15:48
jsports1: 推「大家都是邊做邊學沒有必要屈就自己」 如果有那間所 02/12 17:40
jsports1: 遇到這種案例真的就用實習價碼來請人 才應該被看不起 02/12 17:41
mnkktw: 推 02/12 18:44
anomie111: 推 02/12 19:38
welzel1029: 推 02/12 20:29
KIRA8015: 推 02/13 01:03
guanquan: 看到這篇就想到我跟您剛好相反,先做訴訟幾年後轉去商 02/13 02:22
guanquan: 務非訟事務所,也是很辛苦地邊做邊學XD 02/13 02:22
Gipsie: 遇到好老闆了,給推 02/13 13:25
lusifa2007: 推 02/13 21:52
wea567: 推 02/15 13:34
marshmallowH: 推 好老闆 02/16 00:27
※ 編輯: cherrywo (182.155.142.152 臺灣), 11/09/2020 10: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