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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的爺爺(15年前已經過世)在30年前有買一塊12人共有的土地,幾年後缺錢,但因為 土地共同持有人數眾多買賣不易,所以選擇設定土地當抵押。 前陣子收到其中佔地最大的地主提告,告其他人未繼承,使得土地不能分割,請求法院分 割,收到公文後我們才知道這邊土地有三筆設定借款。 第一筆是公公的朋友,20多年前政府有徵收部分土地有補償款,當初有跟對方說一起去塗 銷設定,領得補償款償還給對方,但對方不缺錢所以不想一起跑流程,就不了了之。 第二筆是民間借貸,當初借貸的金額是50萬,但設定金額是140萬,問公婆也說不出所以 然,前幾天有請代書查詢爺爺的財產清冊,代書說還款金額為設定金額。 第三筆也是民間借貸,三筆設定都是20年前的事,也從來沒有來追討過。 詢問朋友的朋友一位退休的法官解釋債務超過15年,債務人有權拒絕清償(查了板上應該 是民法125條請求權)。 由於老公的叔叔現在債務纏身,希望可以儘快處理土地的事,煩請版友推薦高雄擅長處理 的律師,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5.136.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81808929.A.6A1.html
fatong: 林小燕律師不錯,可以跟她預約時間面談諮詢 02/16 11:23
a9301040: 抵押權的債權是15+5 02/16 17:27
DR2510: 陳樹村律師 02/16 17:30
wallaceson: 林清堯律師,很有耐心的律師。 02/17 11:42
sidney509: 推陳樹村老師,經驗豐富 02/17 17:37
ROCKMANX6: 有些律師是發包給其他人做的。 02/18 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