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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司法官背景為佳 此案件是高雄市府施工不當造成的重傷事件 但當事人似乎想把國賠跟損害賠償分開進行 分別向市府跟外包工程商求償 有自信者再請站內 若是台北市對此案件有自信者當事人願意出資幫律師登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20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82408822.A.9AF.html
keepwild: 現在未必要登錄了,可選擇支付跨區執業費用即可 02/23 11:44
yesohya: 當事人想要一份損害要到兩份錢? 02/23 11:53
KrazyKat: 不清楚 好像是要避免任一方推卸責任 02/23 12:47
KHlawtel: 這樣只會兩邊要不到,先協商國賠,不成立後,有關係的 02/23 15:12
KHlawtel: 都列為被告即可 02/23 15:12
pin2004: 會不會當事人自以為得的案件 ! 02/25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