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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前女友分手後,第三者指示她對我提告侵入住居、妨害名譽、妨害自由, 侵入住居皆有同居事實,妨害名譽、妨害自由為留言紀錄, 開偵查庭地點為桃園地檢署, 請問有推薦的律師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45.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82667678.A.170.html
keepwild: 預算??? 02/26 07:25
SVMax: 希望5~7萬以內 02/26 10:02
Zitrone: 尚佩瑩律師,刑事專長且細心負責 02/26 14:08
itski: 張藝騰律師(桃園那個) 02/28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