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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許多熱心善心的律師們回覆, 因為大家提到以下幾點, 目前應該是不打算提告, 而是會選擇一家一家打去看能不能撤銷照片 1. 事情發生在2016/09, 所以應該是已經過了可追溯的兩年期限了 2.照片事件要一家一家分開告, 這樣負擔可能太大了, 因為當時是每一家報章媒體都報了... 大概是這樣, 謝謝大家百忙之中還協助回覆! 真的感激不盡! ——— —— —— —— 各位律師大家好, 朋友的爸爸之前事故 業務過失致死罪 目前緩刑2年已結束, 但當時各家媒體都把他的照片直接放上去, (從某處走出來的完整正面照) 不知道是否能反告報紙媒體 侵犯肖像或其他? 這種勝訴率高嗎? 非常謝謝大家。 若能提告 地點:台北 預算為10萬左右, 不知是否高低於行情。 或請推薦律師~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72.1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84889082.A.02B.html ※ 編輯: cherry7839 (59.115.172.145 臺灣), 03/22/2020 23:00:42 ※ 編輯: cherry7839 (59.115.172.145 臺灣), 03/22/2020 23:02:23
capitalofz: 這個聽起來不容易 五萬也超低03/22 23:50
pnLin: 低於行情。會願意接的,你自己留意吧03/22 23:59
pnLin: 低於行情接案,沒特別原因的話,多少會有點雷03/23 00:01
pnLin: 你薪水可以領五萬,為什麼想領四萬?或別人五萬,你為什麼03/23 00:02
pnLin: 四萬?想一下就瞭03/23 00:02
cherry7839: 對不起各位,不清楚行情...那10萬呢?03/23 00:13
※ 編輯: cherry7839 (59.115.172.145 臺灣), 03/23/2020 00:13:24 ※ 編輯: cherry7839 (59.115.172.145 臺灣), 03/23/2020 00:16:28
deann: 去跟NCC投訴比較快03/23 08:07
jim23027: 我只想到時效是不是已經過了...03/23 08:48
Blue6: 臺灣NCC才不會處理03/23 09:10
Blue6: 找律師諮詢還比較有用03/23 09:10
moscowblue12: 你是要主張當初就不應該放照片,還是要主張案子已經03/23 13:16
moscowblue12: 結束,網路上相關資料要撤除?03/23 13:16
ipodfw: 機會不大,建議不要浪費錢03/23 14:58
※ 編輯: cherry7839 (49.214.146.172 臺灣), 03/23/2020 18:44:22
cherry7839: 非常謝謝大家!! 03/23 18:44
jim23027: 跟媒體交涉也許會蠻辛苦的,加油吧! 03/23 23:31
winghsu: 被遺忘權近年有在討論,可以先上網看看相關討論 03/24 14:58
PTTLikeshit: 被遺忘權上次跟高院法官討論過,他還是覺得目前台灣 03/24 20:09
PTTLikeshit: 不可行... 03/24 20:09
KKyosuke: 這玩意連在歐盟都不是很確定性的東西 03/24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