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19880524: 針對內文給予完整回應,給推 05/22 21:36
推 paw510: 完整回應給推。換位思考就可以得出沒有一位老闆願意花錢 05/22 22:27
→ paw510: 請受僱只待在事務所,而且狀還要一直改,完全沒有減輕負 05/22 22:27
→ paw510: 擔的可能性。 05/22 22:27
推 chiuin: 如果受僱只是寫書狀,但請受僱幹嘛 05/22 22:32
推 uncledesmond: 推 希望原po一一回應 05/22 23:23
推 jurists: 雙方回答一個問題就好 過去貴所受雇律師撐過兩年的比例 05/22 23:48
→ jurists: 有多少 05/22 23:48
推 blackwoods: 反觀原po刪文作為回應 笑死 05/22 23:51
推 franklee0311: 願意認真回應給推 05/23 00:02
推 d78965: 原po的靈壓…… 05/23 00:07
推 HloveDahyun: 慣老闆很多,但廢受僱看起來也不少XD 05/23 02:31
推 lokazdszone: 當初推原po那篇我錯了 05/23 03:49
推 dead0911: 我是原po 當初是你同事(受僱於所長)私訊我 雙方討論 05/23 07:33
→ dead0911: 過 決定把傷害降低 所以才暫時隱文的耶 他也說會告知貴 05/23 07:33
→ dead0911: 所其他人等文章重貼後再回應的 內部如果都告知了 結果 05/23 07:33
→ dead0911: 你現在重新貼文是何意呢? 我就這樣說了 有三個受僱三 05/23 07:33
→ dead0911: 個月就離職了是否有這事? 他們開過多少庭去查就清楚了 05/23 07:33
→ dead0911: 另外關於書狀被改的事 05/23 07:33
→ dead0911: 他真的有你說的那麼閒 就是有改這些無關緊要的字 那份 05/23 07:37
→ dead0911: 我還留著 至於獎金 我打聽到的消息就是沒有呀 當時含我 05/23 07:37
→ dead0911: 就三個現任受僱 大家都沒領過 但你說我消息不靈通 我也 05/23 07:37
→ dead0911: 尊重 05/23 07:37
→ dead0911: 但關於你要隱射我沒跟其他同事好好相處 人際關係有問題 05/23 07:50
→ dead0911: 我無法苟同 啦 更別說前篇那些人身攻擊的推文 只是因 05/23 07:50
→ dead0911: 為雙方都想讓傷害降低 同意隱文 所以才不回應的 我就這 05/23 07:50
→ dead0911: 樣說了 我不曉得你這篇跟前篇某人推文是老闆授意的嗎 05/23 07:50
→ dead0911: 若屬實 他覺得我所述並非事實 我尊重他提告 這是他的權 05/23 07:50
→ dead0911: 益 我也會附上所有證據證明我說的皆有所本 05/23 07:50
→ dead0911: 更正:當初包含我共三位受僱,並非三個現任受僱 05/23 07:54
→ dead0911: 另外 paw510的朋友(如果我們說的是同一位)有領到獎金 05/23 08:49
→ dead0911: 應該是我發文之後的事 在那之前 我打聽到的是沒有 也就 05/23 08:49
→ dead0911: 他一人可去開庭啦 其餘兩個無法開庭的就離職了 05/23 08:49
推 xiou: 戰,都戰 05/23 09:24
推 srasn: 早餐吃雞排 05/23 09:51
推 snoopy63: 戰成這樣害我都想去打聽這間事務所了... 05/23 10:21
推 rain90104: 拉板凳,事務所真是高招呢!叫人刪文又找其他人洗白? 05/23 10:33
推 flowerDcup: 高招 05/23 10:57
→ blackwoods: 我又不是玉鼎現任員工 要嘴人是出於本性不需要老闆同 05/23 11:13
→ blackwoods: 意哦謝謝 儘管我沒有在事務所 但是看到後手這麼不堪就 05/23 11:13
→ blackwoods: 算了 還有心到把精進自己的時間拿來發黑文 出於框正業 05/23 11:13
→ blackwoods: 界風氣才回應 05/23 11:13
→ everemember: 看這篇戰成這樣,難怪大家常說這圈子很小。否則依照 05/23 13:55
→ everemember: 一般事務所的生態,應該會有打不完的勞資訴訟才對 05/23 13:55
推 a031405: ZZZ 05/23 15:07
推 lokazdszone: 搞得我好亂啊 05/23 15:20
推 fall80926: 律師圈就是圈子小,大家都想息事寧人,不然真的鬧大, 05/23 15:46
→ fall80926: 兩邊一起攤開證據對照看看就有趣(但我想可能沒人敢) 05/23 15:46
推 abacada: 事務所有1-4樓 是超大所嗎? @@ (記得連理律都沒這麼多層) 05/23 15:58
推 flowerDcup: 所以這間老闆會私下跟其他合署批評底下受僱很爛嗎? 05/23 16:04
→ Dueprocess: 所以黑森林到底是事務所的誰啊?氣成這樣 05/23 18:19
推 ilwe106: 理律現在已經遠超過四樓了啦XD都快把大樓都包下來了 05/23 19:41
推 Bluesemen: 好精彩,但看起來45000是真的,這種薪水也是ㄎㄎ,更 05/23 21:16
→ Bluesemen: 何況績效獎金看起來也是不一定拿得到 05/23 21:16
推 abacada: 那是現在XDDDD 05/23 22:19
推 liandchou: 文章跟推文刪掉不可取,你敢PO文就請勇於接受反方說法 05/23 23:34
→ liandchou: 否則書狀提出了怕看到對方答辯還可以撤回嗎? 05/23 23:35
→ liandchou: 希望原原PO敢提出「心得文」就請好好保留吧 05/23 23:35
→ louis123321: 1-4樓很常見吧 就中南部透天事務所阿 不是大樓 05/23 23:56
推 ansbwmo: 理律搬家前在台塑大樓一層樓就百坪大了好嗎,此一層非彼 05/24 00:39
→ ansbwmo: 一層 05/24 00:39
推 walyun: 沒有單方撤回吧 原原po不是說和對方共識先隱文 05/24 01:26
推 Bluesemen: 如果是串通好的還真是高招,先私下合議隱文,再叫自己 05/24 12:35
→ Bluesemen: 人Po文,之後就有沒看清楚內文的人來回文了 05/24 12:35
→ blackwoods: 蠻會帶風向的嘛 試用期跟正式都分不清楚是中文能力有 05/24 13:27
→ blackwoods: 問題?難怪寫狀…ㄎㄎ 如果覺得不服啊不是要擇日再貼 05/24 13:27
→ blackwoods: ?可以回復貼文記得連推文一起 不要怕推文不見我有幫 05/24 13:27
→ blackwoods: 備份 ㄎㄎ 05/24 13:27
→ xperiazultra: 樓上,看你每個回文都好激動,但重點他把文隱藏是 05/24 17:53
→ xperiazultra: 因為原po與事務所同事相互溝通後的結果,希望你能 05/24 17:53
→ xperiazultra: 不偏離主題,不然會讓人對你過度解讀 05/24 17:53
→ law5566: 「匡正業界風氣」..... 05/24 18:47
推 jenoren: 說出「匡正業界風氣」感覺有點大人教訓小孩的意味… 05/25 00:40
推 angela0103: 原po脾氣蠻好的 一直被人身攻擊回應也很理性 倒是為 05/25 06:34
→ angela0103: 什麼老闆會去跟非現任員工跟合署批評自己受僱 真的有 05/25 06:34
→ angela0103: 跟原po共事嗎 至於三個受僱三個月離職跟試用期45000 05/25 06:34
→ angela0103: 看來也是事實 不過我猜不至於雷 只是跟老闆頻率對不 05/25 06:34
→ angela0103: 上的人就不受待見吧 知道未來處境不佳的人就離職了 05/25 06:34
→ tamakochan: 二年前想框正國考板風氣,二年後進化想框正律師界風 05/25 10:35
→ tamakochan: 氣,這也是很合邏輯的 05/25 10:35
推 oooohey: 感覺身懷重任 05/25 10:58
推 Bluesemen: 舉起匡正的法槌!! 05/25 14:15
推 yanggiin: 都給我匡正起來! 05/25 15:12
推 girlonfire: 匡正業界風氣風靡萬千少女玉樹臨風的整人專家 05/25 15:17
推 Ludy760421: 講到匡正風氣,很雷的事務所會被指名攻擊,那很雷的受 05/25 15:21
→ Ludy760421: 雇律師是否也要公開姓名讓大家公評?這樣資訊才平等 05/25 15:21
推 jurists: 公正什麼 這裡有人要僱用原原po嗎 沒有關大家什麼事 05/25 15:40
→ jurists: 還是原原po要去給樓上請 05/25 15:41
推 jurists: 求職時受雇者本來就要履歷等給僱用者評估 反之那個僱用 05/25 15:43
→ jurists: 者會提出經營狀況 給求職者 05/25 15:43
→ jurists: 你po徵人文還怕別人打聽 公評喔 05/25 15:45
推 flowerDcup: 雷所名單大家不是都有嗎 05/25 15:46
推 kirilenko47: 其實雷不雷也吃個人頻率,見仁見智 05/25 16:26
推 HOTS: 看要大匡還是小匡 05/25 18:34
推 ZRX1200: 戰起來 05/25 22:49
推 snoopy63: 沒有雷不雷只有頻率對不對,很多我覺得很雷的其實在當 05/25 22:50
→ snoopy63: 事人間很吃的開...看供需吧... 05/25 22:50
推 abacada: 原來如此 XD (抱歉我的提問好像離題惹) 05/25 23:48
→ abacada: 另外雖可能是不成文規定 但勞基法規範有允許所謂試用期嗎 05/25 23:49
推 q135q135: 小弟去國考板朝聖黑森林大大的文章 真的是很有趣耶 05/26 01:07
推 lusifa2007: 就我所知台北的老闆對於菜鳥受僱出庭,一般都會在試用 05/28 22:07
→ lusifa2007: 期陪著一起出庭也順便考核一下能力這樣,總不能都不給 05/28 22:07
→ lusifa2007: 出庭那菜鳥受僱要怎麼累積經驗日後可以獨自出庭? 05/28 22:07
推 edcrfv921: 根據自己該所就職的經驗,確實是有領到紅利獎金,也確 12/05 11:07
→ edcrfv921: 實在試用期過後每月有領到紅利獎金,對於剛入行沒有司 12/05 11:08
→ edcrfv921: 法實務經驗的律師在一開始不會馬上讓律師單槍匹馬開庭 12/05 11:10
→ edcrfv921: 但老闆開庭是會帶著律師一起開庭,書狀有大改小改,若 12/05 11:11
→ edcrfv921: 只改一點錯字標點符號則代表那份書狀寫得不錯,所以改 12/05 11:12
→ edcrfv921: 的少,因為本人待過不只一間事務所,整體來說老闆在待 12/05 11:12
→ edcrfv921: 遇上和對員工的態度上都算是一個好老闆 12/05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