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ina1234: 想知道你們是否支持降低跨區執業費用 07/21 23:02
推 diggi: 想知道有無增加律師業務及打擊違反律師法的具體措施。 07/22 00:03
推 strive19: 推! 07/22 00:48
推 coolisaac: 推 說出很多小律師的心聲 07/22 01:27
→ emma369: 作為案件量不大的小律師,不能保勞保真的很苦惱 07/22 03:25
→ muggyman: 勞保問題除非遊說修法(勞保條例),否則公會不可能成 07/22 06:26
→ muggyman: 為投保單位。至於成立全國律師職業工會這樣遠大目標, 07/22 06:27
→ muggyman: 其實還是要先從成立地方縣市律師職業工會做起。當然,想 07/22 06:27
→ muggyman: 要一步到位成立全律職工也不是不行,請參照最前面的路徑 07/22 06:27
→ muggyman: ,修改工會法後才有可能。否則恕小弟直言,這些恐怕也只 07/22 06:27
→ muggyman: 是喊爽說幹話而已吧~ 07/22 06:27
推 zzzmamie: 推你敢說出來 我投你們! 07/22 12:17
推 oolaoola6: 推 07/22 12:24
推 GummyDeer: 推羅馬競技場 battle! 07/22 12:27
推 reebok2121: 有留言給貴粉專,好像還沒回覆 07/22 13:35
推 reebok2121: 請問您對於選前w hotel 席開約三十桌請律師吃飯的看法 07/22 13:43
→ reebok2121: 是? 07/22 13:43
推 kenkenliao: 說會員代表是黨的橡皮圖章是不是根本沒看過新的律師法 07/22 13:46
→ kenkenliao: ? 07/22 13:46
→ Ct730d: 話說的好聽,也沒回覆推文的問題,粉專好像都不回的 07/22 14:14
→ Ct730d: 還沒選就這樣,選上還得了 07/22 14:14
推 qqqmmm: 說的沒錯,一堆大所律師出來,說穿了也只是賺更多利益 07/22 14:24
→ qqqmmm: 這些人都是平常就賺很大的律師,他們會真心關懷小律師嗎 07/22 14:24
推 Matsui: 文青型候選人只適用在公職人員選舉吧 07/22 17:36
→ Matsui: 耍嘴皮的文宣至少對我來說是沒用啦 07/22 17:37
推 food36: 賺很大的律師就只是為了選個知名度跟人氣然後賺更大啊 哪 07/22 20:53
→ food36: 有可能真的為小律師的執業環境著想 笑死 07/22 20:53
推 ChrisBear: 選第三勢力啊 至少跳脫兩隊選擇 07/22 21:06
噓 MonkeyPear: 比較想知道最近信箱一直收到的拜票信是去哪裡搜到電郵 07/22 23:33
→ MonkeyPear: 地址的...我記得向公會提供律師名錄的目的不包含拜票 07/22 23:33
→ MonkeyPear: 吧,有個資法高手能釋疑嗎 07/22 23:33
推 antimiss: 說出部分新進菜鳥的心聲給推。但公會勞保真的困難重重 07/23 00:50
推 u8814032: 受雇過勞真的沒人重視,還是自己開業最自由,月入200k以 07/23 11:32
→ u8814032: 上又不用看老闆臉色,開庭還會被法官稱呼大律師呢XD 07/23 11:32
噓 yujui: 隊的組織到底是理念相同還是利益組合啊 07/23 13:18
推 ROCKMANX6: W HOTEL那件事真的誇張!一般公職人員選舉可以這樣嗎? 07/23 15:20
→ tamakochan: 受雇過勞就是受雇要組工會來爭取啊 說真的年輕受雇不 07/23 19:17
→ tamakochan: 願意組工會爭取受雇權益 老雇主律師組的公會會有多重 07/23 19:18
→ tamakochan: 視律師界整體的利益呢? 07/23 19:18
推 u8814032: 推樓上,但受雇就是一盤散沙,所以老律師根本沒把受雇放 07/23 21:06
→ u8814032: 在眼裡,更不用說放在心裡尊重 07/23 21:06
→ muggyman: 好奇問問,如果只繳全律會與主區會費後,不用再繳跨區費 07/24 02:12
→ muggyman: 或特別會費即可全國執業(就是完全地單一入會、全區執業 07/24 02:12
→ muggyman: )。首先,是對雇主比較有利還是受僱律師比較有利?第二 07/24 02:12
→ muggyman: ,是對中大型律所還是個人或中小型所經營者有利呢?ps. 07/24 02:12
→ muggyman: 如果有道長覺得我這個提問本身可能就有問題、或很難有 07/24 02:12
→ muggyman: 效討論,也請不吝指正,感恩~ 07/24 02:12
→ inni: 去找董保城拉票吧 07/24 05:44
→ epoche: 不就是被加入其中一隊參選的老闆拱出來當側翼,裝素人? 07/24 14:33
推 edison1003: 樓上的推文讓我豁然開朗XD 07/25 00:41
推 ROCKMANX6: 新律師法規定全律會要經費挹注地方公會。不修律師法的 07/25 01:29
→ ROCKMANX6: 話,你繳的全律會會費最後還是流到地方公會,一樣等同 07/25 01:29
→ ROCKMANX6: 跨區費的結果。換湯不換藥。 07/25 01:29
→ tamakochan: 有規定挹助,沒規定要挹助多少啊,每年挹助一塊二毛 07/25 10:18
→ tamakochan: 五給地方也沒違法,這樣就有換到藥了吧?反過來說, 07/25 10:18
→ tamakochan: 拿律師法規定有挹助當作不可能消滅地方公會的理由, 07/25 10:18
→ tamakochan: 也一樣沒說服力,每年挹助一塊二毛五給地方,一半以 07/25 10:18
→ tamakochan: 上的地方還是倒了啦 07/25 10:18
→ strive19: 默默收回推...... 07/25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