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y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事實摘要 家父與外遇對象發展關係長達10年, 期間有親密出遊合照及line親密對話訊息截圖, 家母直到這個月與外遇對象見面才知情, 欲提起侵害配偶權告訴。 二、地點 1-當事人縣市:台中市 2-事實發生地:台中市 三、諮詢費:無/願意 願意 四、預算區間: 代寫書狀1萬 五、委任事項: 代寫書狀 視情況委託出庭辯論 偏好女性律師 六、案件進度:未起訴 七、開會時間:可以上班時間開會/只能晚上跟假日 皆可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A530F. -- 腸胃不舒服的時候,的確跟不良少年有點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0.1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95834558.A.D66.html ※ 編輯: echoing (49.216.20.136 臺灣), 07/27/2020 15:25:05
siang912: 已站內 07/27 19:23
DR2510: 遇易帥君律師 07/27 20:31
lokazdszone: 陳玉芬律師 07/28 15:26
keepwild: 梁燕妮律師 07/28 18:12
echoing: 謝謝以上各位熱心推薦 07/28 22:58
u8814032: 賴芳玉律師,非常的細心 08/07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