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ho776: 如果被告已經被收押,羈押審查不是就結案?自然不用去律08/17 16:34
→ who776: 見,若有理解錯誤請指正。08/17 16:34
你好,法院羈押審查指定辯護,如日後檢察官有聲請延長羈押,還有延押庭需要開庭,也必
※ 編輯: smallchch (27.52.3.217 臺灣), 08/17/2020 16:43:28
→ yanggiin: 接見被告跟律見的意義不同嗎?08/17 17:23
→ yanggiin: 沒有跟被告討論過,怎麼寫理由?08/17 17:25
目前羈押裁定已經是確定了,於羈押庭開庭審理當日,已與被告接見溝通過,只是目前被告
※ 編輯: smallchch (27.52.3.217 臺灣), 08/17/2020 17:51:15
→ jamesy: 都寫信了,看來是有需要律見,你還是趕快去看他吧.08/17 18:52
推 capitalofz: 我是覺得站在保護自己的立場 律見一次是必要的08/17 22:23
感謝各位道長的回覆,謝謝你們。
※ 編輯: smallchch (27.246.0.78 臺灣), 08/18/2020 08:50:42
推 HloveDahyun: 都不律見道義上說不太過去啦,尤其是被告都特別請求 08/18 21:40
→ HloveDahyun: 了,長久經營抽空去一下應該還好吧 08/18 21:40
推 xiouming: 當事人要提救濟? 08/18 22:07
→ xiouming: 有的法院延長羈押會再找其他義辯 08/18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