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uper10000: 原po居然刪推文,敢公開借牌,卻不敢面對質問 01/18 21:48
→ Blue6: 刪推文就來這篇回01/18 22:35
推文被刪兩次我難過
推 diggi: 掛名XDDD 律師牌這麼廉價?01/18 22:50
※ 編輯: lokazdszone (101.12.100.2 臺灣), 01/18/2021 23:05:56
推 deguoden: 類似介紹案件給律師拿抽成? 01/19 00:08
推 snoopy63: 介紹費抽成就單純介紹但案件是律師自己處理的,這個是 01/19 00:26
→ snoopy63: 原原po自己處理案件只要律師掛名,不一樣 01/19 00:26
推 Blue6: 你的行為就是讓借你牌的律師違反律師法128條 而且掛了名還 01/19 00:57
→ Blue6: 要被扣稅 01/19 00:57
推 volkov: 超低刑責,應該立法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01/19 01:20
推 volkov: 業界一堆律師違法,希望你舉發剷除 01/19 01:21
→ Leo84: 那換一種說法,由律師親自撰狀,但是必須通過當事人審核, 01/19 01:48
→ Leo84: 來來回回修改到當事人滿意為止,如果最後錯過黃金救援時間 01/19 01:50
→ Leo84: ,由誰來扛這個責任?別把自己說的很高尚! 01/19 01:50
推 lije: 律師的每一份書狀都會經當事人確認喔這也是保障自己的方式 01/19 07:34
推 jasonyeh: 掛名不撰狀就是掛牌啊,你在說什麼 01/19 07:56
推 ansbwmo: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的書狀找人掛名然後當事人就不用確認內 01/19 08:05
→ ansbwmo: 容嗎?如果是這樣遞狀後當事人不滿書狀內容,或是法院判 01/19 08:05
→ ansbwmo: 決內容不利當事人,那掛名律師要負責嗎?再來你說期限的 01/19 08:05
→ ansbwmo: 問題,你是不會先跟當事人講期限嗎?當事人自己錯過期限 01/19 08:05
→ ansbwmo: 那當然就是他的問題啊!邏輯這麼差你真的是律師嗎? 01/19 08:05
推 snoopy63: 法條這麼清楚為什麼會看不懂?你寫的書狀就掛你自己的名 01/19 09:03
→ snoopy63: 就好,借別人的牌跟名就有問題啊 01/19 09:03
→ sindyevil: 可能要問一下版主是不是放行修正推文內容禁止他在這篇 01/19 09:47
→ sindyevil: 推文內誠徵這行為. 01/19 09:47
推 VVax: 請刪除Leo84的推文 01/19 09:55
推 VVax: 已設水桶 01/19 09:58
done
※ 編輯: lokazdszone (122.121.27.184 臺灣), 01/19/2021 11:08:11
→ hugosapphire: 當事人改到滿意而拖延時間 當然後果自負 關律師啥事 01/19 16:50
推 sandiato: 一直追著當事人確認狀子內容不是律師日常嗎? 01/19 18:59
推 volkov: 能不能立法關死這種人? 01/19 19:44
推 epunch: 會講什麼黃金救援時間不就司法黃牛最多 01/19 22:02
推 itski: 第一次聽到訴訟有黃金救援時間這詞 01/20 00:14
推 zoe5566: 大概是指抗告五天期限之類的東西吧 01/20 07:38
→ zoe5566: 理由後補就好啦吵死了 01/20 07:38
推 abacada: (抗告未必可以理由後補喔.......@@) 01/20 23:34
推 accy: 黃金救援x d d 01/21 01:09
推 lkf822: 我只聽過黃金聖鬥士,科科 01/21 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