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lue6: 被上訴人的代理人會不會被罵 03/04 17:57
推 cyora: 被告/被上訴人除非很有把握,否則確實不該聲請一造辯論判決 03/04 18:09
→ cyora: 。 03/04 18:09
推 abacada: 被罵還已經是很輕微的結果吧 03/04 21:04
推 Blue6: 刑事二審輕罪有罪判決不就去釋憲成功了,期待大律師去聲請 03/04 21:19
推 bogy1188: 推 03/04 21:53
噓 APUDOOR: 這裡你臉書嗎? 03/04 22:39
→ APUDOOR: 每天產出的判決有多少 討論個案判決有啥意義 03/04 22:39
→ kaky: 可若未聲請敗訴,反過來被當事人怨為啥不利用一造辯論優勢? 03/05 00:08
推 itski: 我覺得既然法官都有心證了,除非肯定第二次對方也不會來 03/05 01:15
→ itski: 否則,何必要拒絕辯論再開一次庭?(當然有錢賺例外啦) 03/05 01:16
推 eric61055: 推~某樓不用這麼氣吧,這邊就是大家討論交流的地方啊 03/05 02:20
→ eric61055: ,感謝大律師無私分享 03/05 02:20
推 Ct730d: 謝謝分享 03/05 03:37
推 n123456n: 謝謝分享 03/05 07:02
推 WalterC: 感謝原po分享 03/05 08:54
推 tallwood: 感謝分享 但我認為有點結果論 律師誤判法院情勢很常見 03/05 09:26
→ tallwood: 現場的氣氛 法官的舉止 極有可能使律師誤認似有利判決 03/05 09:27
→ tallwood: 既能利用不到庭陳述的一方優勢 參以對方有委任律師 03/05 09:27
→ tallwood: 連續2次不到庭的可能極低(如果是判被上訴人勝訴) 03/05 09:28
→ tallwood: 不認為是太離譜的選擇 如果結果倒過來 大概問題就會出在 03/05 09:28
→ tallwood: 上訴人訴訟代理人怎麼會上訴 又不到庭讓對方一造辯論勝 03/05 09:28
推 diggi: 對造不到又不是只有一造判之可能,除非真的很想結 03/05 09:32
推 by090406: 感謝大神分享經驗 03/05 09:45
推 aij: 感謝分享,APUDOOR不知道在氣什麼? 03/05 09:48
推 taipoo: 我都不出庭的QQ 03/05 10:00
推 zhaomine801: 某樓也太兇了吧?難道不知道這個帳號是陳金泉律師嗎 03/05 10:26
推 chiuin: 記得曾經有案件我是被告代理人拒絕辯論,法官叫我要一造的 03/05 10:29
→ chiuin: 雖然贏了但是很不爽,畢竟常理來看,被告時拒絕辯論剛好 03/05 10:30
→ chiuin: 而已,原告證據有,我是被告代理人還聲請一造辯論,法官如 03/05 10:31
→ chiuin: 果心證一改,我不就是自找死路 03/05 10:31
→ chiuin: 法官有時前一庭心證偏你,下一次開庭又變對方也是有阿 03/05 10:33
→ chiuin: 所以不需要冒這風險,不然遇到認真的當事人,又是糾紛 03/05 10:34
推 jasonyeh: 如果有值得探討的判決,放上來讓大家討論又何妨?律師版 03/05 11:39
→ jasonyeh: 有規定不能討論嗎?某樓也不知道在兇什麼 03/05 11:40
推 abacada: 上訴人提上訴未必已經辦委任啊 後續沒辦訴代當然不會到庭 03/05 12:41
→ abacada: 這雖是個案判決 但對律師執業及實務辦案頗有指標性 03/05 12:42
推 abacada: 原來是山社陳大律師!(敬禮) 03/05 12:48
→ abacada: (剛爬到前輩所發兩造律師結成連理的文 覺得好神奇) 03/05 12:48
推 snoopy63: 除非法官強烈暗示,不然我應該會拒絕辯論... 03/05 14:53
推 xuane: 謝謝分享 03/05 15:12
推 w3951: 感謝律師願意這樣交流分享 03/05 15:36
推 winghsu: 有次當被告代理人,原告起訴未附任何證據,但對造訴代是 03/05 18:37
→ winghsu: 同學,法官問我是不是要一造辯論,我很有義氣的拒絕辯論 03/05 18:37
推 Luftwaffe: 感謝分享 03/05 20:37
推 pnLin: 感謝分享 03/06 00:36
→ pnLin: 可能某樓看不出差別意義吧 沒辦法,畢竟水平不是每人相同 03/06 00:37
推 w87778566: 感謝大律師分享,長知是 03/06 00:59
→ w87778566: 識 03/06 00:59
推 DongRaeGu: 感謝大律師分享 03/06 03:39
※ 編輯: kcchen (111.241.155.228 臺灣), 03/06/2021 08:00:51
推 agn01254876: 感謝陳律師分享! 03/06 08:48
推 steven920705: 謝謝大大分享 03/06 13:46
推 lusifa2007: 感謝分享,新手務必注意 03/06 14:44
→ accy: 原來是陳律師!感謝 03/06 15:40
推 jacky123ooo: 感謝分享!獲益良多 03/06 16:28
推 light1020: 謝謝分享 03/06 18:00
推 capitalofz: 好像律訓上課有講過 03/06 18:59
推 skyandrain: 謝謝前輩分享 03/06 23:51
推 emma369: 推,希望板上多一點類似的經驗分享 03/07 00:55
推 taimei10: 感謝分享 會害怕自己犯一樣的錯誤 03/07 10:01
推 ri31625: 很酷 03/07 13:13
推 dontmind: 獲益良多,非常感謝前輩分享! 03/07 14:39
推 otaku123: 謝謝大前輩分享 03/07 15:37
推 vierzehnhund: 感謝前輩分享 03/08 22:55
推 frankchin: 某樓是不是不知道前輩分享執業經驗的重要性? 03/08 23:44
→ iloveclever: 感謝前輩分享~ 03/09 10:06
推 nel624: 感謝前輩無私分享 03/09 13:40
推 antisophia: 感謝經驗及知識之分享 03/09 17:42
推 t1e1r2r2y1: 感謝前輩分享 03/11 22:15
推 shopholic: 感謝分享,獲益甚豐,有這種討論真好! 03/13 00:04
推 Realism: 認同tall大的說法,當下法庭的現場氣氛可能使律師誤判我 03/17 14:48
推 Realism: 方具有優勢,以原文來說確實有點結果論,還是感謝前輩分 03/17 14:51
→ Realism: 享 03/17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