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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本來想推文回應就好, 但發現一碰到開價收費問題就有一長串牢騷抱怨想吐苦水,只好再占用版面回個文, 以下為小律對於分割遺產案件收費的幾點看法, 提供這類案件的當事人作為開價參考: 前言: 律師時數常見的報價,每小時介於4至8千都有,可供參考計算其為個案耗費的時間成本。 本案狀況: 一、強制調解 強制調解案件,代表律師接案後肯定得多出席好幾次調解庭; 就算當事人說調解可以自己去,律師不用出席, 但難道都要委任了,每次開庭前後不會照三餐諮詢問問題? 二、對財產狀況的認定 分割遺產並不是只針對單一筆不動產做分割,而是得廣泛處理所有已知與未知的遺產。 光是計算每筆財產的價值就有得吵了,如果碰上難搞的對造,還要給你來個逐筆爭執, 每塊土地、房產、股票等等都要鑑價,訴訟程序秉持拖字訣,打不死你也累死你煩死你, 萬一再分案給畏首畏尾一推了事的受命,一個審級搞得經年累月根本是家常便飯。 三、不動產分割鑑界 不管財產狀況單純與否(當事人的說詞9成都是:放心很單純啦), 碰到要鑑界的不動產而兩造沒有共識的話,面積如何計算找補、製圖要怎麼畫? 小律曾經碰過兩造對於分割的面積、位置都完全沒有爭議(第一次庭前就談好), 只是找補金額的計算數字不同,雙方請求法院核定每坪市值來計算找補金額而已, 結果還是開了n庭,每次開庭15分鐘,車程、等庭卻耗掉大半天。 法官原本還堅持要現場履勘!說萬一哪天有人有意見要上訴的話,他很難做云云... 四、審級委任包含諮詢(兼論當事人焦慮風險) 原則上已經委任的案件這是沒有問題,但本件又說對造有侵占、隱匿等狀況, 那相關的刑事爭議、喪失繼承權問題是否也都算在裡面? 面對焦慮的當事人,律師必須耗費好幾倍的時間、精力與耐心來反覆開導, 明明三言兩語就搞定的事情,往往因為當事人反覆問個不停,得講上好幾個小時。 不要責怪律師沒耐心多聽當事人講幾句,而是時間就是律師最大的成本! 如果當事人有焦慮的狀況,律師開價勢必把這個被纏上的成本風險考量進去吧。 五、其他執業成本 最後是考量律師其他執業成本,包含稅金、辦公室支出、登錄費用、 個案雜費(閱卷、交通、郵資、影印、電聯等等)這些成本。 一個案子拖越久,代表律師得負責的期間越長,難以預料的橫生枝節也更多。 既然這類案件經常一拖經年,五萬顯然不是個合理的數字, 甚至十五萬也只是這類案件的基本門檻而已。 如果這類案件的價差這麼大,五萬收案的,您覺得他有辦法不計成本佛心辦到好? 當然某些運氣好的可能沒幾庭就順利結案啦,但那是極少數好命的律師(像我同事), 不過這也和收案的開價費用沒關連,畢竟誰也無法百分百預料每一件的走勢如何。 (不然就去買股票玩期貨就好還跟你幾萬塊接案打官司) 雖然我個人覺得一概使用時數計費才是最公平的作法, 但多數當事人對難以捉摸的未來律師費開銷都避之唯恐不及, 顯然最後還是只能抓個平均值,採取審級計費, 然後針對明顯超過的部分,約定收取超庭、超狀費。 打著打著,小律的受雇嚷嚷著說要訂餐了,原來已經透中午了@@ 附帶提及,如果您找的事務所還要養其他人力,能提供多名律師隨時支援、不怕衝庭, 那成本又會再墊高一些上去了(雖然我們也只能自己吸收,都不敢加價)... ※ 引述《quixotic (夏夜晚風)》之銘言: : 一、事實摘要 : 當事人親人過世,目前對造起訴財產分割 : 對造已委任律師 : 原本當事人沒有打算委任律師 : 但對造有侵占及隱匿財產的疑慮 : 加上對造律師話術造詣頗高,導致當事人很焦慮 : 經我說服後,當事人考慮要委任 : 二、地點 : 1-當事人縣市:台中市 : 2-事實發生地:台中市 : 三、諮詢費:願意,請來信報價 : 但後續若有正式委任,希望諮詢費與審級委任費用為吸收關係 : 四、預算區間:若有審級委任,民事一審初估5萬,可談 : 五、委任事項: : 六、案件進度:對造已起訴,目前已收到對造起訴狀, : 但由於屬於強制調解事件,故正在調解中。 : 七、開會時間:上班時間、晚上假日皆可 : 國語對談,希望能充分溝通。 : 故而希望推薦人選40歲以上為佳,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99.2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620188982.A.842.html
deani: 非常同意 一件5萬 的案子 開三次庭就嫌多了 05/05 13:39
AppleAlice: 我分割遺產的案件還碰過原告之一突然倒戈支持被告方主 05/05 14:42
AppleAlice: 張,以及分爸爸遺產訴訟到一半媽媽死了要承受訴訟的 05/05 14:43
AppleAlice: 自己都覺得虧爆了!! 05/05 14:43
liping27: 推好文 05/05 14:55
Blue6: 推 原來那篇我看到直接PASS 05/05 15:16
scott2009: 一件高院分割開了七庭,停了一年沒審理原來是結果法官 05/05 17:07
scott2009: 殉職,換了一個受命再開五六次加一次現場,我不忍心私 05/05 17:08
scott2009: 下補了律師幾萬費用,這件事情長輩一直苛責我.... 05/05 17:09
ROCKMANX6: 土地分割收三十萬,開了七年,覺得虧大。 05/05 17:50
gourmand: 謝謝大大特地回文提供意見,我會轉知當事人做參考。我是 05/05 17:52
gourmand: 認為您這篇回文說的是您的經歷但未必適用本件,也有很多 05/05 17:52
gourmand: 主觀但未必符合事實的臆測,只是礙於個資我實在無法在此 05/05 17:52
gourmand: 就具體案情敘述太多來一一回應而已。再次謝謝大大撥冗提 05/05 17:52
gourmand: 供意見。 05/05 17:52
gourmand: 啊忘了說我是原po的分身帳號,謝謝XD 05/05 17:57
pnLin: 這件「侵占」才麻煩。怎麼個侵占法?要不要追回來?怎麼追 05/05 22:12
pnLin: 要追回侵占,本身就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了。更遑論「焦慮」 05/05 22:12
pnLin: 結果推文都沒人提侵占的部分 紅明顯 05/05 22:13
itski: 反覆問個不停真的很受不了,一天打電話問你好幾次同樣問題 05/06 01:19
itski: 最無言的是,還自作聰明換方式問,但本質上還是同樣的問題 05/06 01:19
itski: 最幹的是,明明約好明天見面討論,偏偏今天就要打電話問爽 05/06 01:20
itski: 然後明天見面又問一樣的問題 05/06 01:20
itski: 這種當事人就是典型的「焦慮」,管你焦慮的原因是什麼 05/06 01:21
itski: 對律師來說,你就是一個焦慮的未爆彈,照三餐打電話 05/06 01:21
okokokk: 好文…狂推!! 05/06 01:46
auskunft: 好文大推!!也推it大...焦慮當事人比案件本身更煩人X 05/06 02:16
ChrisBear: 好細 我太混了 05/06 02:43
gamebird: 推 05/06 08:15
smallchch: 推 05/06 13:19
nel624: 推好文 05/06 20:29
jacky123ooo: 推 感謝分享 05/06 23:06
qqqmmm: 推律師價碼應該大家努力提高 05/12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