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uper10000: 你看國稅局願不願意只按書狀核課囉 08/09 19:07
推 ChrisBear: 一點都不划算 卷要重看 做的事情不會少 08/09 19:41
推 jack10630: 一定還是有道長會寄信,放心 08/09 20:04
推 suckurass: 很可怕!錢少責任大,麻煩也多 08/09 20:14
推 sandiato: 拜託接這種案的老闆自己寫 08/09 20:25
推 HloveDahyun: 單次書狀收費可以收十萬嗎 08/09 20:39
推 jesil: 同意五樓 太多為了賺錢隨便收下來丟給受雇的 08/09 20:55
推 aij: 上最高沒有這麼容易的,建議別省錢 08/09 22:50
推 APUDOOR: 案情主要方向及違背法令之處大致都已出來 =>?? 08/10 08:53
→ APUDOOR: 6樓中肯 08/10 08:53
推 ROCKMANX6: 我只有一二審都委任的案件,三審才會給優惠。 08/10 09:34
→ ROCKMANX6: 但也不會到單次計費。 08/10 09:35
噓 hugosapphire: 三審用單次書狀計費... 08/10 16:44
噓 Blue6: 太雷 08/10 16:57
推 g204094: 如果是我會聯絡對造多出幾份答辯狀 到時候寫到上訴理由 08/10 17:52
→ g204094: 五狀應該也發財了^^ 08/10 17:52
推 abacada: 用單次計費也可以吧 前兩份書狀各10-15萬 後面可以優惠 08/10 22:35
→ abacada: 除非包裹式可以報到50以上 不然單次算未必不敷成本 08/10 22:36
推 iloveclever: 單次書狀費也是可以收很高的 08/11 10:12
推 Nosweat: 我可以掛名呀 都不改內容 反正內容已經定案 08/11 11:36
→ Afun2009: 樓上,那樣是借牌哦,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08/11 13:29
推 marcus1203: 當事人自己要寫,同意律師書狀掛名,這樣違返律師倫理 08/27 22:11
→ marcus1203: ? 08/27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