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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因曾於某法院任職目前擔任律師依規定應迴避該院3年, 但近日家人有小糾紛需要提起刑事告訴(日後可能請求附帶民事), 想詢問迴避期間在日後的附民訴訟中是否也不能擔任輔佐人呢? 因為在網路上搜尋不到相關資料所以發文詢問各位前輩是否有相關經驗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113.2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628564374.A.72F.html ※ 編輯: theillegal (1.174.113.203 臺灣), 08/10/2021 12:42:28
APUDOOR: 法規規定迴避的原因會因為當事人是你親戚而消滅嗎? 08/10 13:15
theillegal: 了解,感謝您的回覆 08/10 19:47
Afun2009: 建議不要 08/11 13:37
theillegal: 感謝! 08/12 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