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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渡時期全律會每個月收 300元月費的理由: 以前全聯會時代只有團體會員,也就是地方公會,一共16個(北律退會時期15 個),沒有個人會員。全聯會當時的收入,來自各地方公會。各地方公會應繳的金 額是該月會員人數 X 100。舉例,中律如果 107年 1月有 2,000個會員,中律該月 就要繳給全聯會 2,000 X 100 = 200,000元。 全聯會章程修正理由(http://www.twba.org.tw/Newsexe.asp?N_id=1073)就 說明了為什麼月費要定為 300元,在第25條的修正理由二: 二、依據統計資料顯示,全國各地方律師公會主區會員人數為 8,759人,登錄 會員人數為26,830人,平均每人登錄公會數為3.06個。第28條規定律師應 擇一會員公會加入為主區會員,此外並無強制重複加入其他會員公會之必 要。為配合上述修正,第 1項第 2款常年會費應改以各會員公會之主區會 員人數計算,則常年會費應以每人 300元計算,方能至少維持本會基本財 務收入。為確保本會財務收支平衡,爰修正本條第 1項第 2款規定。 地方公會繳給全聯會的月費還是來自於會員繳的月費,所以以前假如我加入 7 個地方公會,我實際繳給全聯會的月費就是 7 X 100 = 700元。如果我只加入 1個 地方公會,那就是 100元。 單一入會如果實際施行,全聯會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以後不太可能再出現這種 每個月繳 700元的盤子,當然要先保自己,死道友不死貧道。所以他們立刻統計出 來,全國每個律師平均加入的公會數是3.06個,也就是平均每個人每月繳給全聯會 的月費是3.06 X 100 = 306元。所以以後就直接把全律會會費定在 300元,至少穩 贏不輸。 律師法也遵循了這個理念,所以以後每個人每月都要繳 300元,就算你只是一 個剛出道只加入一個律師公會的新人,以前你繳 100元就好,現在就固定 300元, 幫那些加入了很多公會的人分攤了費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33.1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634222613.A.35C.html ※ 編輯: ROCKMANX6 (218.173.33.160 臺灣), 10/14/2021 22:46:29
keepwild: 推 10/15 09:30
jasonyeh: 以前只要繳各公會的月費,現在不是又多了全律會的費用嗎 10/15 09:39
tamakochan: 那現在地方公會還要繳錢給全律會嗎?如果要 那全律會 10/15 11:45
tamakochan: 不就兩頭賺 如果不用 那地方公會就少了一大筆支出 10/15 11:45
tamakochan: 應該要降低月費才合理吧 10/15 11:46
edison1003: 以前各地方公會有入會費啊 10/15 12:06
ROCKMANX6: 現在地方公會不用繳給全律會。 10/15 17:37
ROCKMANX6: 應該採取法扶那種總會分會制。 10/15 17:37
sandiato: 欸不是,我看標題是要進來看政績的啊 10/15 18:55
lkf822: 大概是國王的政績吧! 10/15 19:12
sarcasm111: 只在主區執業的不就被迫要分擔費用 10/15 21:18
duckduck99: 實習轉受僱的路過,六月底才登錄北律,結果全律會的會 10/16 00:26
duckduck99: 費硬是從6/1開始起算,完全沒照比例分配呢 10/16 00:26
abacada: 樓上說的這樣很怪 我當時是月底轉受僱加入北律 10/16 08:39
abacada: 北律那個月只有算兩天還三天比例的會費 10/16 08:39
deani: 這是政績? 10/17 09:16
duckduck99: 回a大~全律完全沒依照比例收費,我們這代剛轉受僱的 10/18 14:39
duckduck99: 菜鳥收到帳單都傻眼QQ 10/18 14:39
pqrsabc: 不按照比例真的不行 選舉完到現在到底做了什麼? 10/19 00:09
Henrique: 同意 應該要依照登錄區域多寡調整月費 10/22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