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hipl79: 印象中看過登錄在中華電信 10/28 00:09
推 takewind: 法務部96.10.30法檢字第 0960804107 號函 允許以公司作 10/28 00:10
→ takewind: 為事務所的地址/另外新的律師法,社團法人不一定是公益 10/28 00:10
→ takewind: 性質的 10/28 00:11
推 shipl79: 各大銀行、保險業應該也有不少 10/28 00:13
→ jim23027: 為什麼看完你的問題後,我總覺得你講的「執業」,不是 10/28 01:16
→ jim23027: 指執行律師業務,而是指在外開業啊= =a 如果我理解錯誤 10/28 01:16
→ jim23027: 可以麻煩指正我嗎?不然我會覺得你問的問題很奇怪 10/28 01:16
→ chimaera: 但依該函令說明,是指「以公司或企業內之地址為其事務所 10/28 01:24
→ chimaera: 地址」,能否直接推論以該公司或企業即為其「事務所」應 10/28 01:24
→ chimaera: 該還是有點疑義? 10/28 01:24
→ chimaera: 回六樓,我的問題確實就是如果不是掛在事務所底下的律師 10/28 01:28
→ chimaera: ,而是僅受雇於公司的律師,到底依現行律師法能否正常執 10/28 01:28
→ chimaera: 行律師業務? 10/28 01:28
→ jim23027: 喔喔,那我理解了,律師法第23條及立法理由,機構律師 10/28 01:52
→ jim23027: 本來就可以執行律師業務,另外律師查詢系統上寫「事務 10/28 01:52
→ jim23027: 所名稱」,我覺得並不代表機構律師是以其專任的公司為 10/28 01:52
→ jim23027: 其事務所,只是在說明其專任處所為何,只能說,律師查 10/28 01:52
→ jim23027: 詢系統沒有配合機構律師的性質作相應的調整而已,以上 10/28 01:52
→ jim23027: 拙見供參。 10/28 01:52
→ jim23027: 另外附上律師法第23條的立法理由:三、本條規定機構律師 10/28 01:53
→ jim23027: ,係以律師名義處理任職法人之法律事務者,其與一般執業 10/28 01:53
→ jim23027: 律師無異,自應適用本法及律師倫理規範等相關規定。 10/28 01:53
→ chimaera: 這我理解,但機構律師應不包含公司與企業,所以有此一問 10/28 01:55
→ jim23027: 呃......機構律師任職的地點,其實就包含公司與企業... 10/28 01:58
→ jim23027: 營利性的社團法人,不就是指公司嗎... 10/28 01:58
→ chimaera: 喔喔~我懂您跟前面推文的意思了,我一直被需具公益性這 10/28 02:00
→ chimaera: 個點卡住。感謝! 10/28 02:01
→ jim23027: 不會,其實我本來想直接點出來你是不是被「公益性」這 10/28 02:04
→ jim23027: 個要件綁住了XD(但還是想確認一下後再跟你討論) 10/28 02:04
→ chimaera: 結果就是XD 因為被顧律師當時想修法的立場影響到zzz 10/28 02:06
推 lusifa2007: 加入公會跟執業是兩回事? 10/28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