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naS0Nic: 又一個面議的12/03 14:10
噓 jim23027: 受雇律師的薪水,只能保證遵守勞基法規定...嘖嘖12/03 15:17
→ Hsin351: 嗨,我是助理,抱歉引起一些討論,符合勞基法一定是最基12/03 15:48
→ Hsin351: 本的,寫面議是因為每個人的能力和經驗不同,不寫出一個12/03 15:48
→ Hsin351: 數字也是有律師自己的考量,以我當初面試的經驗,律師是12/03 15:48
→ Hsin351: 在決定錄取我以後詢問我希望的待遇,我講完希望待遇律師12/03 15:48
→ Hsin351: 也一口答應,律師主要會聽面試者的需要、背景(包含求學12/03 15:48
→ Hsin351: 、家庭、經濟負擔、生活開銷)及一些個人情況作為敘薪考12/03 15:48
→ Hsin351: 量,我當初也跟律師說明需要負擔的開銷所以希望待遇是多12/03 15:48
→ Hsin351: 少,這些都沒有被律師打折扣,律師認為事情都可以一起討12/03 15:48
→ Hsin351: 論。如果有違反版規的地方再請指教,謝謝。12/03 15:48
推 jasonyeh: 律師有律師的考量是可以理解,但版規確實要求不能寫面議 12/03 16:02
→ jasonyeh: ,至少要標明最低酬勞喔12/03 16:03
※ 編輯: Hsin351 (39.10.187.23 臺灣), 12/03/2021 16:07:16
→ Hsin351: 原來如此,抱歉抱歉,已經修改,謝謝您告知。 12/03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