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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實摘要 未同住的父親幾年前發生車禍,本人當時年紀還小,於是請託親戚進行車禍調解並照顧父 親。我一兩年後得知,該親戚竟於調解取得車禍賠償金後未對父親提供任何照顧,父親是 由政府機構代墊安置費用。而現在政府因我的扶養順位排在前面,來向我索討安養費費用 。 希望能設法至少向該親戚的車禍賠償金中討到安養費用。 二、地點 1-當事人縣市: 新北市 2-事實發生地: 新北市 三、諮詢費:願意 四、預算區間: 不熟悉行情,還請來信討論 五、委任事項: 諮詢,必要的話撰寫訴狀及進行訴訟 六、案件進度:未起訴 七、開會時間:皆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13.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639651768.A.46F.html ※ 編輯: secutor145 (123.194.113.20 臺灣), 12/16/2021 18:49:59 ※ 編輯: secutor145 (123.194.113.20 臺灣), 12/16/2021 18: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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