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y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事實摘要: 被提告侵害配偶權,接獲法院民事庭函要求10日提出答辯狀。 二、地點 1-當事人縣市:桃園(被告Po文者) 2-事實發生地:新北(原告) 三、諮詢費:願意 四、預算區間:5-7萬 五、委任事項:管轄移轉、答辯 六、案件進度:起訴 七、開會時間:可以上班時間開會/只能晚上跟假日 --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12 Pr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61.1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639762910.A.071.html
b01303099: 推梁繼澤律師~ 12/18 09:37
kero0816: 推薦彭以樂律師 12/18 13:05
kin110417: 推薦許政璿律師 12/18 15:11
jerry760218: 推劉添錫律師 12/20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