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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住在香港的爸爸往生 他是香港住民 有香港身分證 媽媽也已經往生 目前祂名 下有一間香港房子 另外銀行也遺留一些錢 我和人在澳門弟弟已經協議好平分 但我們都*不 會回去香港 希望能在台灣辦理香港遺產繼承 地點: 香港 當事人縣市:台北 事實發生地:香港 諮詢費:願意 預算區間:行情價內 委任事項:代辦遣產繼承 案件進度:沒有 開會時間:星期二和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96.2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643854359.A.2E8.html ※ 編輯: jemdogdog (27.246.96.203 臺灣), 02/03/2022 10:16:43
flyjames: 要噴大錢了 02/05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