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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實摘要:和合夥人經營事業,說好對方出錢我出力,股權一人一半,現在公司收入穩 定說要拆夥,想拿到屬於我的權益 二、地點:新北三重 1-當事人縣市:新北三重 2-事實發生地:新北三重 三、諮詢費:沒概念請報價 四、預算區間: 五、委任事項:拿到該拿的錢 六、案件進度:未起訴 七、開會時間:幾乎都可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5.176.2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644480371.A.721.html ※ 編輯: kevinckw (61.65.176.208 臺灣), 02/10/2022 16:34:09
who776: 建議至少說明一下出資額及員工人數,以利評估 02/10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