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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簽約 未告知全屋熱水管堵塞、陽台漏水等事項 4/23 發現熱水管堵塞 5/3 發出存證信函要求修繕或賠償價金 (針對熱水管) 5/8 談判破裂 5/11 再次談判,賣方願意賠償22萬價金修繕,並將交屋日期延至5/31 (並在協議書寫到:買方日後不得再向賣方要求補貼,賣方不負責凶宅、輻射、海砂屋以外 瑕疵擔保責任。) 但我當天有一直提到把漏水排除是不對的,民法還是有保障瑕疵擔保責任 如果有告知,可以免除瑕疵擔保;若未告知,還是要附瑕疵擔保責任 5/16 下大雨 發現陽台漏水 (這天賣方千方百計阻止我進入看屋,後來橋到進去看) 當天仲介有陪同,也知道狀況 隔天仲介說,賣方與仲介不再負責賠償,因協議書裡有寫不附瑕疵擔保 5/19 銀行對保完成、房屋過戶完成 5/21 發出存證信函,要求修繕漏水或賠償價金 (針對漏水) 5/26 要求對保後正式驗屋 (賣方不給鑰匙,以"以前已經看過很多次為由,拒絕驗屋") 5/30 銀行撥款 5/31 本來約定早上點交,下午交屋,但買方經紀人拿不到鑰匙(賣方惡意刁難) 目前買方經紀人LINE裝死不回應 (已打多通電話和傳訊息) 代書約下午3點洽談交屋 目前狀況就是這樣 可能要上法院了,對方不知道還要玩什麼把戲 從有糾紛開始,所有的對話我都有錄音 各位律師有沒有什麼建議? 請大家推薦不動產專業律師,我不怕上法庭,這實在太可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04.4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653927664.A.D82.html ※ 編輯: dghd (203.204.48.6 臺灣), 05/31/2022 00:25:34
SYLVESTRAL: 林明忠律師 05/31 00:58
kero0816: 郭宜甄律師 陳湘傳律師 05/31 00:59
qqqmmm: 不要買二手屋 05/31 10:35
a0939737698: 推薦江赫驣律師,認真負責 05/31 15:31
pptt: 阿你自己都知道有瑕疵擔保責任了還簽協議書 05/31 17:42
nel624: 盧穩竹律師 06/01 09:17
MemphisDepay: 謝孟釗律師 認真細心 06/02 14:35
siaua: 推簡詩家律師 經驗豐富又認真 06/24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