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y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各位道長, 大家都知道律師在實習期間不能獨立開庭, (法務部法檢字第10504501330號書函、 舊全聯會(109)律聯字第109300號函), 這算是常識。 但是最近竟然發生, 有位陳君瑋律師, 竟然讓別人的實習律師欺瞞自己的指導律師, 讓這位實習律師在休假期間(據說所方優待還放的是有薪假) 單獨幫自己代庭。 註:本件主要討論是在FB律師甘苦談群組, 當事人事實討論有新進度時及時補充、更正, 主要在推文,不回文了以免佔用看板。現至11/26 指導讓實習單獨出庭就不行了, 竟然還有人敢叫別人的實習律師單獨替自己出庭, 真是前所未聞。 道長們可以想一下, 如果這個實習代庭出包了, 要算指導的嗎? 據說指導律師要求陳君瑋律師到事務所親自說明以及道歉未果, 除了公開這件事,已經準備向公會檢舉, 以及研究相關法律手段(各種提告可能)了。 可能最近大家在一些FB群組也會開始看到討論。 道長們覺得這種行為怎麼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668698860.A.77D.html
tnssh211448: 卡八卦 11/18 01:01
super10000: 拉椅子 11/18 01:18
suckurass: 爆米花準備好了! 11/18 01:25
qaz19wsx96: NTR~~~(爆米花 11/18 01:44
PTTLikeshit: 總覺得之後會峰迴路轉 11/18 01:54
PTTLikeshit: 風向可能會變 11/18 01:54
alan4023: 卡 11/18 02:41
Marsoctopus: 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11/18 02:58
mtyk10100: 還有嗎 多來點 11/18 05:44
eople: 有請換邊攻擊 11/18 06:20
snoopy63: 珍奶雞排備好了!! 11/18 07:17
HloveDahyun: 有瓜就吃 11/18 07:19
jasonyeh: 就是上次說有傷害未遂的律師嗎 11/18 07:46
keepwild: 我也要看到血流成河 11/18 08:43
g29186280: 這不就來了嗎 11/18 08:55
suckme: 這不是傷害未遂哥嗎 11/18 09:45
edison1003: 置板凳 11/18 11:29
GroveStreet: 有傷害未遂,那有過失毀損嗎? 11/18 11:43
Afun2009: 我好奇的是,為什麼那位實習律師要去代庭...@@ 11/18 11:59
final9711: 給的夠多就不是問題 11/18 12:30
hwp1006: 老闆雞排不要切要辣 11/18 14:31
cck525: 這有什麼好討論的 實習律師自己也要負點責任吧 差點害到 11/18 15:53
cck525: 自己指導律師 11/18 15:53
Nipperdey: 實習律師自己也要負責+1 這麼想急著賺錢 11/18 16:39
snoopy63: 實習也要負責啊,但為何沒什麼好討論的? 11/18 16:50
cck525: 所以…要討論啥?你要不要直接提你想討論什麼 11/18 17:08
a92109210: 卡 11/18 18:12
mondo123: 錢夠多的話我也可以幫忙代庭唷^.< 11/18 18:19
dd525252tw: 卡 11/18 18:36
snoopy63: 有無違反律師倫理不能討論哦,呵呵 11/18 18:38
cck525: 誰說不能討論= = 是沒什麼好討論 少混淆視聽。看看到現在 11/18 19:00
cck525: 有誰在討論 都馬在買雞排買紅茶 11/18 19:00
cck525: 懶得再跟你抬槓了 言之無物 11/18 19:01
cck525: 喔我懂了 我是針對原文倒數第二句啦,我想說原po都講完了 11/18 19:08
cck525: ,是有什麼好討論的。其他人又不知道實際情況 11/18 19:08
lusifa2007: 君瑋出來打球囉! 11/18 19:20
cherrywo: 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11/18 19:21
lusifa2007: 實習律師要負責這位叫人去代庭的律師前輩更應該譴責 11/18 19:21
delephine: 清泉崗大是來護航? 11/18 19:22
pavaro: 老闆太惡劣+1,是給人家五倍十倍薪水嗎,這樣利用可能還不 11/18 19:29
pavaro: 懂的年輕人踩紅線犯法,看FB還有對造爆料不只一次,夭壽喔 11/18 19:29
pavaro: ! 11/18 19:29
Imagine15: 叫實習律師代庭…把當事人權益擺在哪了 11/18 19:52
zynisch: 我還在實習的時候,我的指導都不敢請我代庭… 11/18 19:59
BRUCE16: 卡 11/18 20:03
WillGardner: 業力引爆,繼續爆 11/18 20:54
jasonyeh: 實習律師不懂,傷害未遂哥也不懂嗎 11/19 05:30
hanghking: 好勇歐,不虧是大律師 11/19 09:13
blackinside: 之前聽到某些指導律師會叫實習以法務身分去調解或開 11/19 11:04
blackinside: 庭… 11/19 11:04
diggi: 以前真的可以,但我不知道有什麼好禁止的,當事人及老闆沒 11/19 11:08
diggi: 意見就好,司法黃牛不主動處理,搞一堆有的沒的 11/19 11:08
diggi: 但原po這個真的扯,現在實習這麼敢喔…… 11/19 11:09
wcsuisui: 實習的時候也有跟指導律師說明,結果還是希望實習去, 11/19 11:40
wcsuisui: 還被說為什麼要怕去開庭 11/19 11:40
soqqcat: 也要法院允許吧?這都不用講? 11/19 12:23
jasonyeh: 確定當事人真的沒意見嗎?還是根本也沒告知當事人 11/19 12:29
n123456n: 會不會是誤會啊? 11/19 12:56
pavaro: 沒誤會,FB有律師爆料不只一次代庭,還有陪同調解,代為聯 11/19 13:14
pavaro: 絡對造,時間管理大師 11/19 13:14
frankchin: 扯成這樣,該懲戒就懲戒 11/19 13:27
hoyayato: 哪個fb?有人可以分享嗎?至少知道始末 11/19 14:58
hoyayato: 要不然一頭霧水 11/19 15:00
qqqmmm: 可以寫詳細一點嗎 11/19 18:30
mpb: 我等了一個晚上就是在等這個大場面出現!! 11/19 20:15
bl74040406: 傷害未遂真的很經典 11/20 04:04
m1052000: 傷害未遂讚啦 11/20 10:19
allensjd: https://i.imgur.com/ZEw6fmp.jpg 11/20 12:17
allensjd: https://i.imgur.com/GHcWnXt.jpg 11/20 12:20
soqqcat: 太誇張啦 11/20 12:21
qqqmmm: 這個實習律師吳靜媛也是該被研究一下 11/20 12:25
Nipperdey: 既然這位實習律師違規,那就結束實習指導,請他另找指 11/20 14:38
Nipperdey: 導律師 11/20 14:38
mondo123: ??FB看起來怎麼覺得實習律師問題更大 11/20 14:39
mondo123: 搞不好陳律師也以為她是自己的實習 11/20 14:41
CCPIGGY: 看過FB就知道不可能啦.實習要簽報全律會,而且自己的實習 11/20 15:09
CCPIGGY: 讓她晚上六點後上班?這擺明就是知道她是別人的實習 11/20 15:10
walyun: 如果是誤會早就解釋溝通完了吧… 11/20 15:15
accy: 陳律師不可能不知道吳的身分啊。簽實習律師的文件要求很多欸 11/20 15:15
accy: ,還要送全律會齁。 11/20 15:15
accy: 而且吳律師現在就在陳的事務所工作(依照法務部資料),真的 11/20 15:18
accy: 好蝦。陳律師是不能自己簽實習嗎? 11/20 15:18
mondo123: 離實習太遙遠了..但看起來王律師遇到陳律師&吳實律時間 11/20 15:19
mondo123: 應該是白日吧。感覺滿多都原po文者單方面敘述,也不知 11/20 15:19
mondo123: 道實際狀況是怎樣。當律師當久了最怕只聽一方說詞,被 11/20 15:19
mondo123: 衝康很多次 11/20 15:19
mondo123: 個人是覺得不知道原po文者為何怒氣只對陳律師,我看起 11/20 15:20
mondo123: 來感覺實習律師問題比較大@@ 11/20 15:20
CCPIGGY: FB有寫啊,白日看到的時間,是律訓(線上上課)時間. 11/20 15:31
CCPIGGY: 律訓結束回所後,因為上班都只到六點,下班就去了陳律所 11/20 15:32
CCPIGGY: 所以,律訓時間可以白日去,律訓後變成晚上去,陳律都知情 11/20 15:32
CCPIGGY: 王律的那個發言下面有說到,可以去看看 11/20 15:33
CCPIGGY: 基本上指導的所就是,律訓時間讓實習離所不用管工作,實習 11/20 15:34
CCPIGGY: 期間準時六點一定可以下班.結果這個作法造成.... 11/20 15:34
accy: 看完留言串只覺得吳律師人真好 11/20 15:36
CCPIGGY: 為什麼生氣很容易理解吧,菜鳥亂搞你資深還配合,她不能代 11/20 15:38
CCPIGGY: 庭否則會害到指導你陳律知道還讓她去,不生氣才怪吧 11/20 15:39
soqqcat: 不知道除了已發現的,會不會還有未爆彈,這也是很可怕的 11/20 15:43
soqqcat: 事。 11/20 15:43
abacada: 好奇是不是覺得實習給的pay太少才會這麼做 11/20 16:03
abacada: 目前整體給薪太少的確造成許多經濟生活諸多考量上的問題 11/20 16:03
hoyayato: 唉,這樣其實雙方都尷尬 11/20 16:19
allensjd: 她八九月晚上去幫他寫狀做事,外加那個代庭,獲得傷害 11/20 17:27
allensjd: 未遂罪大律師打賞犯罪所得一萬五千元 11/20 17:27
jasonyeh: 不是吧,不管她到底是誰的實習,她當時就是不能擔任複 11/20 18:01
jasonyeh: 代理人啊,傷害未遂哥會不知道她還只是實習嗎?不可能 11/20 18:01
jasonyeh: 吧,實習律師固然有問題,但明知道她不是正式律師的傷 11/20 18:01
jasonyeh: 害未遂哥問題最大吧,光這點就應該送懲戒了 11/20 18:01
Nipperdey: 送懲戒+1 11/20 18:23
hugosapphire: 一個敢用 一個敢做 11/20 18:40
frankchin: 陳、吳實習 均應送懲戒 11/20 19:28
srasn: 實習律師可以懲戒嗎? 11/20 20:15
cck525: 有後續嗎 只想知道道歉了沒 11/20 23:09
cherrywo: 實習律師好像不適用懲戒 11/21 00:41
allensjd: 背信罪判刑確定就移送懲戒了 11/21 00:45
frankchin: https://i.imgur.com/ZxvqtwO.jpg 11/21 08:14
frankchin: 實習時跑去見證就被懲戒了,何況開庭 11/21 08:16
piaoxue323: 拿板凳 11/21 08:26
Godofthebutt: 缺錢吧 打工的概念 11/21 08:46
accy: 但說實話,律師懲戒的嚇阻效力多大也是很微妙啦。司法官/檢 11/21 10:43
accy: 察官那種罰10個月薪水的痛很多就是。 11/21 10:43
LawBookworm: 現在律師太慘了,還要打工好辛苦... 11/21 11:08
onei: 刑事判刑確定的 偽文、背信、偽證等等 回顧公會懲戒處分好 11/21 14:02
onei: 似打都不痛不癢 不太了解有沒有所謂事前恫嚇力 11/21 14:02
abacada: 回樓樓上 真的相對慘啊 尤其看物價房價漲成那什麼樣 11/22 10:49
ym47: 太瞎了吧 一定要懲戒的吧 11/22 11:02
hellolaw: 瞎爆… 11/22 13:11
HunsKing: 律師素質嘻嘻 11/22 16:00
sam2522572: 置板凳 11/22 16:48
y0707186: 實習領的比打工族還低是我我也要賺外快啊== 11/23 10:35
y0707186: 付房租都不夠用捏 11/23 10:36
pavaro: y0707186 你實習領多少? 11/23 11:27
jasonyeh: 賺外快也不是這樣賺的吧,明知道自己只是實習還代庭? 11/23 11:28
cck525: 之前有聽過實習2w5的 神扯 11/23 11:39
y0707186: 我是不會賺這種啦 但誰知道其他人 11/23 11:51
accy: 賺外快就可以代庭?那幹嘛不直接簽陳律當指導就好。 11/23 11:53
PanaS0Nic: 幾年前實習確實是2w5起跳,現在行情不知道有沒有調整 11/23 11:54
PanaS0Nic: 但這個外快也太奇怪了吧= = 11/23 11:54
abacada: 簽陳律當指導就沒有外快了吧 11/23 13:06
CCPIGGY: 月薪是2萬8,離職時給了1萬紅包.應該算一般吧~ 11/23 13:09
pavaro: 要不要賺這種外快 跟可不可以賺 是兩回事 怎麼講得好像沒 11/23 13:45
pavaro: 什麼大不了一樣 11/23 13:45
y0707186: 看起來當事人似乎也覺得沒什麼大不了的 11/23 14:50
y0707186: 就坐著等看戲吧 11/23 14:52
pavaro: y0707186我看就你覺得沒大不了 你會因為領得少要去賺這種 11/23 16:39
pavaro: 外快 11/23 16:39
allensjd: https://i.imgur.com/DwvOguN.jpg 11/23 18:43
doublecross: 謝謝樓上,大場面出現了 11/23 19:25
allensjd: 明天還有 11/23 20:34
soqqcat: 樓上a大是該律師的指導律師嗎?跟臉書的id 好像XD 11/23 20:48
abacada: 上面那個懲戒書是以律師名義見證 實習律師應不至掛律師名 11/24 04:18
abacada: 不然法務甚至法律系當複代法院准就沒事實習律師反而有事? 11/24 04:19
abacada: 爬文看起來是無經驗每月5.5萬起+可接自案的受僱缺 11/24 04:21
abacada: 現今執業環境是否值得在實習期間就先去卡位 就見仁見智了 11/24 04:21
abacada: 看上面信件截圖感覺是吳律師本人的 11/24 04:23
abacada: (註明一下我是指本案提及實習律師那位吳律師) 11/24 04:24
capitalofz: 這件事有公會強推公益時數和代金重要嗎? 11/24 09:13
tenshila: 推樓上cap大所述 11/24 14:11
z9z8z7: 不敢不敢,道長的噓絕對在理,所提的事務當然更需要關注. 11/24 14:15
alan4023: 公益時數亂搞一通絕對值得關注 11/24 14:48
y0707186: 到底是怎樣?一直扣我帽子? 11/24 14:53
y0707186: 我的確是領25啦 不過我也早就五個月結束了 是想怎樣? 11/24 14:58
allensjd: 7/5加賴,7/7談妥兼差撰狀 https://i.imgur.com/kKOWRhB 11/24 18:12
allensjd: .jpg 11/24 18:12
iPolo3: 學長跟學妹嗎 顆顆 11/24 18:40
winterrain: 雖然沒有公益時數重要 但我看得很開心 11/24 19:16
abacada: 回cap大,當然沒有,但目前還沒看到有人發文提出討論 11/24 19:29
fish612: 血流成河 11/24 19:41
abacada: 強推每小時6000元公益代金的道長部分有參選這次全律會啊 11/24 19:51
frankchin: Go! 11/24 20:50
tnssh211448: 好羨慕有學妹 11/24 21:04
mondo123: 要嘛就去檢舉提告,要嘛就私下道歉解決,這樣貼別人對 11/24 22:15
mondo123: 話紀錄或信件給大家看的意義在?想要大家幫你們罵?我 11/24 22:15
mondo123: 看你們水準也沒比你們想公審的那個律師好到哪去。 11/24 22:15
iPolo3: 樓上本人? 11/24 23:48
事實經過FB口水談群組裡當事人有所補充, https://imgur.com/a/ba2OeUh ※ 編輯: z9z8z7 (111.241.5.38 臺灣), 11/24/2022 23:57:45
harttrah: 謝謝公開分享 11/24 23:58
NurgleJason: 血流成河 11/25 00:00
soqqcat: 這是可受公評之事,在公開版面討論又怎麼了嗎? 11/25 00:10
auskunft: 謝謝分享 11/25 01:21
PTTLikeshit: 總覺得有種在辦侵害配偶權案件的既視感... 11/25 01:24
abacada: 看上面截圖最後一行 哇啊真的去申訴同道了嗎 11/25 02:44
jasonyeh: 貼出來也可以讓其他同道未來收實習可以提醒實習律師, 11/25 05:47
jasonyeh: 切勿做這種違反律師倫理的事,怎麼會沒有意義 11/25 05:47
cck525: 推180樓….XD 看到後面還以為是被人搶了老婆還女朋友 11/25 07:57
cck525: 所以現在進度是對方完全沒來道歉嗎? 11/25 07:58
cck525: 這個有違律師倫理沒錯啦..但也沒嚴重到這樣吧 檢舉一下就 11/25 08:01
cck525: 完了的事 氣成這樣 不過我路人吃瓜吃的很開心就是了 請繼 11/25 08:01
cck525: 續 11/25 08:01
iPolo3: 跪求群組:) 11/25 08:49
BOYISH: 實習律師玩兩面手法的感覺....純路人 11/25 09:00
Nosweat: 舉證說明不是亂講,不行喔? 不舉證就說片面之詞,舉證就 11/25 22:05
Nosweat: 抹公審私仇,應該提告就好。搭你馬好都你的話咧 11/25 22:06
allensjd: 實習律師還在本事務所倒數下班時間,就腦衝正義感,主 11/26 03:02
allensjd: 動要幫助理去開9/6的庭https://i.imgur.com/Is1ARB5.jpg 11/26 03:02
依推文者要求刪掉推錯的部分 ※ 編輯: z9z8z7 (140.112.77.115 臺灣), 11/26/2022 03:47:25
bl74040406: 快被某樓笑死 這種可受公評之事都不能討論的話 那乾 11/26 18:15
bl74040406: 脆把律師版關掉算了 11/26 18:15
allensjd: 請假幫傷害未遂代庭,換取早午餐一頓...真廉價 https:// 11/27 21:01
受託把網址補完整:https://imgur.com/a/liqO6vO ※ 編輯: z9z8z7 (1.171.124.96 臺灣), 11/27/2022 21:56:13
g204094: 再啦幹 11/27 22:41
capsspac: 只是閱卷就算了 但敢把庭交給實習去開 也是很有膽識啦 12/02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