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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N年的七八月設帳 最近接到國稅局電話 說有些收入我報在個人的部分 要移去設帳單位 但那些明明就是設帳前收的款項 本來要我照單全收 跟承辦人吵了一架 承辦人:我沒辦法區分你所得年份 再繼續找主管吵 後來結論變成我自己提證明,證明收款在設帳前 增加的麻煩、時間浪費: 1.N年有點時間,很多資料已銷毀或找不到 2.跑銀行申請匯款資料,很花時間,time is money 3.有些客戶是給現金 建議: 年初設帳較佳 省得像我這樣被找麻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42.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672031014.A.9FC.html
pnLin: 所得「月」份。更正一下 12/26 13:05
KHlawtel: 記得開收據就不會亂了,但要印花就是 12/26 21:48
pnLin: 收據給客戶了,怎麼拿證明? 12/26 23:10
pnLin: 而且收據單方文件 12/26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