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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事實摘要 我與前夫離婚時協議兩名孩子為共同監護、我為主要照顧者,現如今我登記再婚,但 卻有 親戚告訴我對方有可能因為知道我再婚而聲請單獨監護。 我很無助..明明跟再婚對象是分開生活的,我照顧孩子上完全沒有受到任何影響,前夫甚 至要我寄出行政命令來履行扶養費足額的義務,這樣的情況下我卻必須承擔可能被奪走主 要照顧者的身分嗎? 請推薦我彰化地區對此種案件有很多經驗的家事律師,我想更多的了解我可以怎麼做? 二、地點 1-當事人縣市:彰化 2-事實發生地:彰化 三、諮詢費:願意 四、預算區間: 五、委任事項:相關諮詢 六、案件進度:無 七、開會時間:週五晚上-週末皆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5.70.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674793100.A.E8E.html ※ 編輯: godbug (39.15.70.24 臺灣), 01/27/2023 12:30:11
Ludy760421: 家事案件推薦賴芳玉律師或是李路宣律師 02/27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