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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實摘要 家人三個多月前騎腳踏車 遭對方開車從後面撞下去 腦傷嚴重 昏迷至今 無法脫離呼吸器 二、地點 1-當事人縣市:台南市 2-事實發生地:台南市 三、諮詢費:願意 四、預算區間:10萬內 五、委任事項:刑事+民事+調解委員會 六、案件進度:未起訴 (提告期限為四月中) 七、開會時間:可以上班時間開會 希望是有專業、有耐心、願意溝通的好律師 勞煩大家推薦 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9.3.1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675043654.A.A63.html
theken: 林冠廷律師 02/02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