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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件強制執行程序的民事裁定抗告駁回 需要 再抗告 由於再抗告強制代理 因此需要委任具律師資格者 至感冒眛, 我只是需要有律師資格的版友 能擔任代理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79.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678028800.A.064.html
swallowjc: 掛這個名要被課不少稅耶你知道的吧... 03/06 00:15
ChrisBear: 掛個名要被課稅.... 03/06 01:06
wcsuisui: 掛個名除了要被課稅外還要承擔你可能寫得很爛的再抗告 03/06 11:51
wcsuisui: 狀 03/06 11:51
keepwild: Pass 03/06 13:19
biochemistry: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呀. ... 03/06 18:22
jasonyeh: 誰沒事要讓你掛名啊 03/06 20:37
Godofthebutt: 免費嗎顆顆 03/06 21:04
g204094: 問就是建議自己去考一張證照最便宜囉 03/07 00:27
shinghcm: 這大家很客氣喔 03/07 12:33
muggyman: 如果掛名費新臺幣10萬元是原po願意付的基本起跳價,我想 03/08 02:19
muggyman: 包括我在內的很多道長就都會樂觀其成了 03/08 02:19
muggyman: 別說我講的是在故意開人家玩笑,畢竟這玩笑是有人先開起 03/08 02:22
muggyman: 頭的嘛~ 03/08 02:22
Nipperdey: 去花錢委任 03/09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