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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這個案例想問看看 「收取高額律師費後,敗訴全額退費」這個商業模式有無任何違法情事 目前看到的有說可能違反以下規定 律師倫理規範第29條:「律師就受任事件,不得擔保將獲有利之結果。」 但如果只是單純保證「敗訴退費」應該跟擔保「獲得有利結果」不一樣吧 家事、刑事、少事案件收取後酬 雖然說禁止在上述事件收取後酬的理由是為了避免挑唆訴訟 但先收費敗訴再退費,跟勝訴才收後酬,在構成要件上應該蠻明顯不同的 當然要說舉輕明重,而認定這樣算廣義的後酬,好像也不是不可能這樣解釋拉 不過如果退費不算後酬的話,那這類案件用敗訴退費方式是否就可以鑽漏洞繞過去了呢 如果上訴不管有沒勝算全接,吸收後面的酬金來填補前面的退費 一個上訴三審拖個半年駁回也算常見,再加上退費用分期要退半年 就等於50萬元的無息借貸,用這個現金流投資收益也可能有賺 不過只要他有確實提供上訴三審的法律服務,資金不出現缺口,退費沒問題的話 也很難說有成立不法吸金或龐氏騙局 當事人要用50萬元一年的利息來換取翻案的可能性似乎也是童叟無欺 律師倫理規範第12條第1款:「律師不得以下列方式推展業務: 一、作誇大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宣傳。」 如果單純說上訴失敗(應該就是駁回)就全額退費的話 應該是沒有誇大成功率或引人錯誤認為上訴很簡單的情況 對賭違反保險法 我對保險法不熟,但敗訴退費這個條件會讓委任契約變成保險契約嗎? 小弟對律師倫理規範真的不熟,剛好有這個案例,所以順便問看看各位道長的看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70.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690875541.A.3E1.html ※ 編輯: iiifff (1.165.170.18 臺灣), 08/01/2023 15:41:12
KHlawtel: 規避法律的法律行為,在強制規定跟任意規定會有不同的 08/02 10:12
KHlawtel: 評價。並不是長得不一樣,就沒有違反規定 08/02 10:12
KHlawtel: 「先收費敗訴再退費,跟勝訴才收後酬」真的不一樣?兩 08/02 10:14
KHlawtel: 個情況,當事人在收到判決書,其敗訴實際支付零元,其 08/02 10:14
KHlawtel: 勝訴實際支付五十萬,僅不過時間、名目不同而已......要 08/02 10:14
KHlawtel: 拗都可以拗 08/02 10:15
biochemistry: 生意不好才會在那想一些543 08/06 00:20
chuangman: 看了這種slogan,個人倒覺得上訴最高或最高行,經上訴不 08/07 01:31
chuangman: 合法駁回上訴的確應該定出收費上限,其餘退費是可以考 08/07 01:31
chuangman: 慮的,很多律師能力的確沒資格上訴三審,或案子太多, 08/07 01:31
chuangman: 三審狀紙草草寫;憲法訴訟被不受理的,應該也一併要檢 08/07 01:31
chuangman: 討收費上限,有些憲法訴訟收開價恐怖,卻99%會被少少幾 08/07 01:31
chuangman: 個字不受理 08/07 01:31
WillGardner: 有查過,這個律師根本新手,案件有夠少 08/12 10:40
grayheart: 認為這個模式沒有考慮稅金的問題 09/0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