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y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事實摘要 原共同監護 兩個小孩(男小二,女大班)出生到現在居住生活地都在我方這邊 現對方想要小的單獨監護(想自己帶一起生活) 二、地點 1-當事人縣市:林口桃園 2-事實發生地:對方戶籍台中,現住桃園/我方林口 三、諮詢費:願意 四、預算區間:6-8萬 五、委任事項:改定監護權 六、案件進度:未起訴 七、開會時間:可以上班時間開會 謝謝大家!!!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781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06.1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697130366.A.FFC.html
joeli: 陳薏如律師 10/14 22:01
kero0816: 李奇哲律師 10/16 19:57
Ludy760421: 家事案件推薦賴芳玉律師或李路宣律師 12/1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