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esil: 感覺不划算的機率極高 再想想11/22 12:41
花了一堆時間,額外金錢,拿到債券憑證,我覺得也不划算
※ 編輯: banana321 (111.82.173.61 臺灣), 11/22/2023 12:43:36
推 kilof: 推一樓11/22 13:18
推 weiforshen: 這已經確認沒什麼價值,還不如直接換債權憑證11/22 14:02
推 keepwild: 推一樓+111/22 14:13
如果不跑強制執行可以直接換債權憑證嗎
※ 編輯: banana321 (111.82.173.61 臺灣), 11/22/2023 14:33:00
推 jasonyeh: 可以,也是跟執行處聲請,就說明因為債務人財產明顯太少11/22 14:36
→ jasonyeh: 無執行實益,故請求核發債權憑證11/22 14:36
因為目前不知道他的塔位是否有放先人,如果沒有還有執行可能,如果有就....沒人會買
吧
※ 編輯: banana321 (111.82.173.61 臺灣), 11/22/2023 14:37:55
推 sarutobi: 強制執行的狀很好寫,找個範例就好,執行汽車就比較麻11/22 23:30
→ sarutobi: 煩了...但找律師也不會比較好11/22 23:30
→ tnssh211448: -1.html11/23 08:53
→ tnssh211448: 想直接換債證的話寫上面這張11/23 08:54
謝謝您
※ 編輯: banana321 (125.224.67.185 臺灣), 11/23/2023 13:45:21
※ 編輯: banana321 (125.224.67.185 臺灣), 11/23/2023 14:43:11
※ 編輯: banana321 (125.224.67.185 臺灣), 11/23/2023 15:22:01
→ WindT: 執行動產要先找到,等於沒辦法強制執行…逕換債證只要一千 11/23 15:40
→ WindT: 比較划算 11/23 15:40
但是如果下次要執行還是要補足執行費對吧?
對方自承他有儲蓄,可是國稅局調閱出來又沒利息,不知道是不是在郵局,但對方有領殘
障津貼,除非郵局有很多錢且不是政府給的
※ 編輯: banana321 (125.224.67.185 臺灣), 11/23/2023 21:03:33
→ banana321: 剛發現 對方之前詐欺的帳戶已經解開 11/23 22:18
推 Tochter: 這不用請律師,你的資料已很完備,頭腦也很清楚,司法院 11/24 16:38
→ Tochter: 強制執行狀範例照著寫就好,你懷疑他有其他財產但你查不11/24 16:38
→ Tochter: 到,你就在狀上寫「懇請鈞院賜準函查債務人往來銀行郵局11/24 16:38
→ Tochter: 是否有現金存款、向集保中心函查債務人名下是否有股票可 11/24 16:38
→ Tochter: 供執行...」等等,法院會幫你函查,但會要你繳相關查詢費 11/24 16:38
請問是不是要先繳錢,才能查,這樣1來1往,會不會延宕,我是想買匯票時執行費時,順
便把400付上去查郵局100+查股票300。
→ Tochter: ,你可以思考看看划不划得來,另外納骨塔和汽車我覺得可 11/24 16:38
→ Tochter: 以不用想了,實益真的太低。 11/24 16:38
推 jasonyeh: 不過現在要執行存款基本上都要提供債務人帳戶是在哪間銀 11/24 17:05
→ jasonyeh: 行,執行處不會主動幫你查債務人有哪些銀行帳戶11/24 17:06
謝謝您誇獎,目前我就賭詐欺那個銀行,對方還不知道已經解開,且裡面還有錢,我已經
寫好狀紙了,也有一併寫上去並提供帳號,等收到確定證明書,我就會寄去台北。
※ 編輯: banana321 (125.224.84.175 臺灣), 11/24/2023 17:10:07
※ 編輯: banana321 (125.224.84.175 臺灣), 11/24/2023 17:13:40
推 Tochter: 會有時間落差沒錯,相關查詢費不是繳給法院,而是繳給你 11/24 17:26
→ Tochter: 要查詢的機構,以集保舉例來說,法院發函去集保,集保會 11/24 17:26
→ Tochter: 寄繳費單給你繳,收到款項後集保把查詢結果提供給法院, 11/24 17:26
→ Tochter: 一來一往一個月就過去了......銀行郵局等等金融機構的話 11/24 17:26
→ Tochter: 每家做法和收費標準不太一樣,就不敢說,但有個幾週以上 11/24 17:26
→ Tochter: 的時間落差是一定的。 11/24 17:26
→ Blue6: 離題了 要問回法律版 11/24 20:03
噓 qqqmmm: 個版? 11/24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