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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實摘要: 我方進行迴轉時,被對方直行撞右前方 路段限速60,對方超速34km/h 分隔島為桃園捷運的柱子 迴轉需要切入車道才能看清來車 二、地點 1-當事人縣市:新北市新莊 2-事實發生地:新北市新莊中油加盟聯新站 三、諮詢費:願意 四、預算區間:諮詢費用請站內信報價 五、委任事項:法律諮詢,可能需開庭 (希望是交通事故相關專業的律師) 六、案件進度:對方已提告民事求賠車損,開完一審,法官判5-5責任 七、開會時間:站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9.18.1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701701673.A.167.html
pnLin: 蘇忠聖律師 12/06 08:46
jia863: 我有發站內信給您哦 12/06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