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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實摘要 老婆提離婚,當事人為老公,因為有小孩問監護權問題,所以想直接走法院處理所有留程, 不想走調解模式 二、地點 1-當事人縣市:彰化員林 2-事實發生地:彰化員林 三、諮詢費:願意 四、預算區間:來信洽談 五、委任事項:諮詢 法院程序 子女規劃 離婚諮詢, 房產 , 小孩監護權 六、案件進度:未起訴 七、開會時間:晚上或是假日, 可面對面或是line聯繫 煩請推薦擅長離婚這方面的律師。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8.40.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718243634.A.C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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