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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實摘要: 以下被告自訴事發經過: 計程車司機被告妨礙性自主 非事實 二、地點 1-當事人縣市: 台北 2-事實發生地: 台北 三、諮詢費:願意 四、預算區間:來信報價 五、委任事項:待討論 六、案件進度:目前1/23收到法院起訴書,還沒有收到開庭日期! 七、開會時間:待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75.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737862267.A.93C.html
capitalofz: 是「地檢署」起訴書 01/26 13:12
capitalofz: 刑案起訴才找律師也有點遲了 01/26 13:13
capitalofz: 表示偵查階段都放推了 01/26 13:13
kyokan: 被起訴要主張非事實作無罪答辯感覺不太容易… 01/27 12:14
volkov: 偵查階段敢不找律師,很勇 01/27 18:33
tina1234: 不是有寫是「自訴」了嗎?為何一直討論偵查問題? 01/27 18:42
walyun: 文中指的應該不是自訴 是自述吧 01/27 21:35
WindT: 被告怎自訴…自述啦 01/28 18:04
jemdogdog: 房板常看到你,建議您要小心處理 01/29 14:12
jemdogdog: 如果在計程車上發生,不管是強制猥褻或性交都是加重 01/29 14:13
jemdogdog: 如果是猥褻三到十年,性交的話七年以上 01/29 14:21
jemdogdog: 不要說偵查庭,在警局就要找律師 01/29 14:34
jemdogdog: 妨礙性自主雙方筆錄很重要 01/29 14:34
jemdogdog: 有些時候定罪是單靠筆錄,而且妨礙性自主在不少司法官 01/29 14:36
jemdogdog: 眼中都是偏向原告 01/29 14:36
Eric60203: 已寄信 01/30 03:38
Morphee: 幫朋友找的,已找到,感謝本版。 02/08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