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iaruey:如果不是他自己跑來故意違反板規挑釁板主,誰會無聊去理他? 01/06 13:20
→ jiaruey:試問,搶匪跑進你家搶劫了,你叫警察來抓走他也算批評攻擊? 01/06 13:21
→ jiaruey:小組長的定義沒錯,但當他違反板規在先時,還不准他人說他? 01/06 13:23
→ thismy:別人違規,你也攻擊,那你也犯罪。 01/07 10:06
→ thismy:別人有沒有違規,並不能改變你是否有攻擊的事實。 01/07 10:06
推 markto:錯了,請t板大查一下正當防衛的規定,我國刑法第23條 01/07 17:39
→ markto:刑法23「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 01/07 17:41
→ markto:行為,不罰。」 01/07 17:41
→ markto:任何人都不能逼迫版眾接受或閱讀「違反板規之言論」 01/07 17:42
→ markto:畢竟,板眾全是看過板規,相信板規會確實執行,才願意點進來看 01/07 17:44
→ markto:例如,我相信法律規定不能殺人,因此我選擇住在台灣,就有權利 01/07 17:45
→ markto:要求「不被殺的風險」於是政府養那麼多警察在執行法律 01/07 17:45
→ markto:同理,我相信進此板不會有違反板規的言論,所以才進來這個版 01/07 17:46
→ markto:因此,「斥責、檢舉、對抗」違反板規之人,可引用前述 01/07 17:48
→ markto:正當防衛的規定而不屬於攻擊行為,畢竟「動機」是完全不同的 01/07 17:49
→ markto:話說回來,若不是有人違規在先,主動攻擊附佛外道的行為當然 01/07 17:54
→ markto:不應該,當然也該罰!這與他自己進來違規,版眾被動的批評揶揄 01/07 17:55
→ markto:是完全不能等同視之的,以上甚望t板大明察秋毫! 01/07 17:56
推 EVA010200:唉,其實我的看法很簡單: 01/07 17:58
→ EVA010200:來此板討論,想要板友尊重你,自己也要先尊重別人, 01/07 17:58
→ EVA010200:這樣討論分享起來的感覺,不是很好嗎? 01/07 17:59
→ EVA010200:我在PTT各板逛,常看到酸文,看到都覺得很膩了。 01/07 18:00
→ EVA010200:我看發酸文的人,都自以為筆法很高超,酸人於無形當中, 01/07 18:01
→ EVA010200:但實際上而言,這無助於討論的風氣,所以應該加以制止 01/07 18:02
推 markto:總之,就是尊重板規吧!敬人者人恆敬之,辱人(板規)者人恆辱之 01/07 18:07
推 markto:補充一個真實案例,某強姦犯強迫少女幫他口交,少女不願意, 01/07 18:11
→ markto:人犯還是硬將生殖器插入少女口中,少女於是使勁將之咬斷, 01/07 18:12
→ markto:人犯於是失血過多死亡,試問此時有人會苛責少女殺人罪? 01/07 18:14
→ markto:檢警為了績效及避人口實通常還是起訴,法院則通常無罪判決 01/07 18:16
→ thismy:正當防衛是因為你沒防衛,你就成受害者。 01/07 18:38
→ thismy:請問違規的言論,你不去攻擊他,你會成為受害人嗎? 01/07 18:38
→ thismy:難道外面有人違規不守法,別人就可以去打他了? 01/07 18:43
推 jiaruey:會的,受到違反板規言論的荼毒,難道不是受害者嗎? 01/07 20:14
→ jiaruey:第二句話,則要視與受害人親疏而有所不同,君不見新聞媒體 01/07 20:15
→ jiaruey:常有受害人家屬追打嫌犯的鏡頭,請問有人指責過家屬嗎? 01/07 20:16
→ jiaruey:另外其他的第三人,在旁指指點點甚至罵嫌犯畜生、人渣..等 01/07 20:17
→ jiaruey:身為理性的國民,對於違反法紀之人當然可以指責、檢舉..等 01/07 20:18
→ jiaruey:另外,路人路見不平圍毆強姦犯的事件,才剛發生在對岸 01/07 20:20
→ jiaruey:最後也沒遭到責難不是嗎?華人的民族性是鼓勵互相扶助扶持 01/07 20:21
→ jiaruey:而不是像歐美人士那樣,事不關己冷眼旁觀! 01/07 20:22
推 jiaruey:總之,在下沒要反駁t板大的決定,想闡明的觀念只是 01/07 21:45
→ jiaruey:「如果不是有人,故意挑釁板規,遭處分後事後又揶揄板主」 01/07 21:47
→ jiaruey:則板內原本就一片和樂討論佛法實修,本來無一事何必惹爭端 01/07 21:48
→ jiaruey:此話題可以到此為止了,以免公親變事主,讓諸位見笑了,抱歉 01/07 21:51
→ thismy:那就一起關吧,哪有別人犯罪自己就有合理化跟著犯罪的道理 01/07 23:45
推 markto:板大不是說要關了嗎?最後我再說一句就好,是連小學生都會的 01/08 19:02
→ markto:兩個打架的小學生被老師叫去時,老師一定會問「誰先動手?」 01/08 19:02
→ markto:小學生也會說「都是他先打我,我才打他的」,老師最後也一定 01/08 19:04
→ markto:先動手罰比較重,衍生到法律上就是正當防衛的概念,因為我們 01/08 19:05
若學生說,因為他昨天打了我,我現在打回他呢?
我想是兩個一起罰吧。
我看不出攻擊已違規的板友是什麼正當防衛的需要,警察就在你身邊,檢舉就是了。
→ markto:要求一個人「老是忍氣吞聲的處於挨打的局面」 01/08 19:06
→ markto:法律上叫做「無期待可能性!」,好吧,請板大關了吧! 01/08 19:06
→ markto:^無法(上面二行) 01/08 19:08
刑法23「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
要注意這條是說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也就是當下的舉動有防衛的效果才算。
如果對方的不法侵害已經造成,而自己侵害對方的舉動也無助於阻止進一步的傷害,
那麼這種傷害對方的行為,不是正當防衛,是私刑。
我認為學佛人有一門很重要的功課,那就是在學愛人之前,也不應有其分別心。
對附佛外道的憎恨,我想是一個很大的修心障礙,慎之。
※ 編輯: thismy 來自: 219.92.190.20 (01/08 23:00)
推 markto:我想板大大概誤會了,今天在實修版的問題並非附佛外道問題 01/09 08:03
→ markto:而是板內刻意挑起不同宗派教義的爭端,此在8030文已有說明 01/09 08:06
→ markto:而且我也沒見到,有人在事後攻擊違規者,或附佛外道的情形 01/09 08:06
→ markto:而被處分的人,又在8035假借發懺悔文實際上是在揶揄板主 01/09 08:08
→ markto:後來被酸的板主覺得,應該送另一位有更高權限的板主處理 01/09 08:10
→ markto:而版眾則是支持板主的看法,如此而已,看不出有t板大說的情形 01/09 08:10
推 markto:在下從看一次違規者近日開始貼文至今為止,並沒看到有人提 01/09 08:17
→ markto:到「附佛外道」字樣,是否t板大搞錯板了?那好像是佛板的事了 01/09 08:18
推 markto:我講的事,是當違規者貼文時,即時推文或發文指正或反駁行為 01/09 08:24
→ markto:而t板大講的那種情形貌似沒見到,原來講的是不同的兩件事=.= 01/09 08:26
推 markto:至於板大提到「對附佛外道的憎恨」一事,此牽涉到廢死爭議 01/09 08:31
→ markto:及應報理論,雖然國際趨勢是廢死,但還是有不少的國家及民眾 01/09 08:32
→ markto:主張存死,認為做錯事的人就是應該受到懲罰如此才符合公義 01/09 08:34
推 markto:這與板大說「對附佛外道的憎恨」亦不盡相同,如果說平白無故 01/09 08:39
→ markto:就憎恨他們那樣的人,那當然該修!但犯了規後,要求他人不要 01/09 08:42
→ markto:指責他們,只因為他們身份特殊,會有仇恨附佛外道的問題, 01/09 08:43
→ markto:這應該也不是t板大的本意吧,我想! 01/09 08:43
→ thismy:犯了規,是檢舉,不是攻擊。否則檢舉用來做什麼呢? 01/09 14:44
→ thismy:至於我說的情形,本來就是先寫出來打預防針免得有人誤觸。 01/09 14:45
→ thismy:我沒有說有誰已經犯了啊....@_@.... 01/09 14:47
推 markto:抱歉了t板大,我以為你是在說e板主及跟違規者對話的板友=.= 01/10 08:06
→ markto:因為我是有看到,有些板友在第一時間指正違規者的行為 01/10 08:08
→ markto:然後,e板主就出面警告,二犯之後才處分,竟又開始酸板主.... 01/10 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