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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今天雜事煩心,回文當舒壓。(?) 我也是那種不輕易將分手兩個字說出口的大貓。 所謂的不輕易,是忌諱到連對話過程中都不會出現的詞,就算需要也會用其他意思表達。 如果有天主動說出口,那是已經被傷的很深,無法再繼續裝作沒事的時候。 此時對方說什麼也挽回不了曾經深愛過他的人, 在交往期間一次又一次的機會不懂的珍惜,非得等到曲終人散時才想奮力一搏。 瑞凡,回不去了。 時間與青春有限,彼此不適合早點散去。 繼續歹戲拖棚,說穿了只是習慣這種生活,在找到新的習慣前的替代品而已。(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62.1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eo/M.1591193587.A.345.html
talesweaver8: 推 06/04 12:04
kate0812 : 一模一樣欸~我也是很忌諱!分手絕不輕易說出口。 06/05 02:07
kate0812 : 當主動說出口時通常是很難再有迴旋餘地了。大推最 06/05 02:07
kate0812 : 後一段,經歷過幾段戀情後,我現在也是這麼想的。 06/05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