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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本篇參與討論建議 nelson9461 建議 放寬親友協助推廣的業配文 明定業配文的標準 >認同真得省錢才是重點,業配不是重點 jackloutter 建議 A.標準一致即可。但建議是以多組IP進行認定。 B.業者願意公開揭露是不錯,但也須自行提供對應比價 (折扣%數→對應常態售價於大型購物網站、線下門市等) C.如我之前在#1bKbdVyN (Lifeismoney) 推文 真的要開放業配,採用公開透明, 應該是申請專板讓業配先行發文(如設定幾天前公開發文), 公開看板(如《LifeisPicket》)禁自刪, 想評估、搶先看的自行在本版推噓文, 由板主審核過後轉錄至省錢板。 >認同應該提供比價,證明真得省錢 >推噓文投票,會友網軍灌票的問題,還要思考如何解決 謝謝以上建議,會納入板規或後續板務 ※ 引述《finhisky (finhisky)》之銘言: : 目前板規 : 《4》禁止業者(含店家員工及親友)發佈廣告。 : 禁止缺乏省錢點的純廣告文。 : 若業者有意發佈極具省錢點之廣告文,請先將原文寄給板主審核, : 通過後請務必於內文註明由哪位板主審閱過。 : 執行板規遇到的困難 : A.無法證明是業者 : 即使同IP,也只是懷疑的佐證 : B.板主審核的標準在哪? : 板主認為省錢,板友未必覺得省 : C.板主審核後,業者之後修改內容、發生違法 : 板主是否也要負擔責任? : 基於以上困難,此條規定有必要修改 : 至於修改的幅度,歡迎討論 : 看怎樣可以兼顧可行性及避免葉配的缺點 : --------回文時上面可刪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70.1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ifeisPicket/M.1702055134.A.EE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