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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打自己的臉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66840# 第三方支付業者若有經營儲值業務,資本額需達五億元台幣,若僅經營代收代付款項,資 本額則定為一億元台幣,「而且所代收付總餘額未達十億元台幣的業者,不受此法約束, 由經濟部依現行機制進行一般商業管理。」 所以對於樂購蝦皮有限公司資本額的疑問是我的無知 「第三方支付服務業(I301040)」是不限制業者資本額的 三方支付服務業的黃頁查詢,光台北市就有很多加公司擁有資格的 縮址 http://goo.gl/VLErF4 http://twypage.com/gcc-%E7%AC%AC%E4%B8%89%E6%96%B9%E6%94%AF%E4%BB%98%E6%9C%8D%E5%8B%99%E6%A5%AD-%E5%8F%B0%E5%8C%97%E5%B8%82.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173.2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ifeismoney/M.1438234282.A.791.html
ai4zo: 所以跟哪家銀行合作有說嗎? 偉哉在台灣收錢只守新加坡法 07/30 13:40
new262: 就用新加坡法這點還是有疑義 07/30 14:36
kinggbic: 不要跟自己的錢過不去 07/30 18:55
horusli: 這邊是法律條文討論版? 07/30 22:23
WRS: 推 07/30 23:39
error123: 省錢不忘合法保護自己利益啊~ 07/31 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