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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禁止 Uber相關文章,待合法化之後,才得刊文。 之前刊登過的文章,逕行刪除。 Uber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臺北區監理所與新竹區 監理所持續加強積稽查取締處罰,公路總局呼籲自用車輛之車主切勿加入Uber派遣違規營 業載客,若加入接受派遣違規營業,按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規定,車主將處罰新臺幣5萬元 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車輛牌照2個月至6個月。 行政院公告: 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aspx?n=E7E343F6009EC241&s=CFC02AD60D96DD2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53.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ifeismoney/M.1453698856.A.B33.html
kadasaki: 之前一直在考量,刊登此文以及使用Uber服務的人並無違法 01/25 13:15
hbo65: 違法就是違法還應該刪除已有文章 違法是事實有啥好說的 01/25 13:16
kadasaki: 但此服務並不是合法化的服務,所以先行暫止。 01/25 13:17
hbo65,麻煩理性的討論, 刊登Uber免費、折價優惠的人,或者使用此服務的乘客,並無違法。 但營業者若有違法,依板規1-9 非法的省錢行為,要我解釋的話,是指板友去做了 這個行為是否為非法,而並非指業者,但我並不樂見促成違法行為。 今天一間餐廳時常有噪音,被檢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3款開罰多次,當這間餐廳 有優惠,能不能上來此板刊登? 我舉阜杭豆漿好了,2011年時他違反營業稅法,若有人看到阜杭豆漿特價,能不能上來 此板刊登? 依我的標準,我會回答可以,因為這是業者違法,並不是消費者違法。 只是這類有爭議的服務、交易行為,可以做暫時禁止的動作。
chen741218: 有沒有違法不是你說的算!你在做出這決定時你已經帶 01/25 13:31
chen741218: 有主觀意識! 01/25 13:32
chen741218: 如果真有違法 應是由法律去判決!!問題是現在還沒被 01/25 13:33
chen741218: 判違法的啊!! 01/25 13:33
chen741218: 照版主的邏輯 味全相關產品有特價訊息也都不應該po 01/25 13:34
chen741218: 文!! 01/25 13:34
redflower5: 水啦 01/25 13:36
pulato16: 法律不是有判了嗎,有營業沒牌照,目前是uber公司罰單 01/25 13:41
pulato16: 全收照營業。可以關鍵字「uber+違法」 01/25 13:41
sukehui: http://goo.gl/oJd6cF 這是去年十月的天下刊文 01/25 13:42
sukehui: 如果這3個月內法規沒改,那uber就還是屬違法的階段 01/25 13:43
hbo65: 可以打電話去問監理所 他會回答你 違法 01/25 13:43
hbo65: 這種不就是財大氣粗公然違法罰不怕只因貪小便宜人無限 01/25 13:45
p800917: 雖然我覺得禁止是有點違反省錢版忠旨,不過我尊重版主的 01/25 13:49
p800917: 意思,辛苦了 01/25 13:49
※ 編輯: kadasaki (220.135.53.31), 01/25/2016 13:52:41
hbo65: 法要講法漏開發票是違法但是仍可營業 01/25 13:57
hbo65: 但是公然違法未允許的營業 這大不相同允許張貼等同散播違法 01/25 13:59
hbo65: 就像菸酒有牌才能賣哪麼鼓勵去買菸酒無排水貨便宜就是違法 01/25 14:01
@hbo65,那刊登文章的行為,以及看到板上文章資訊去乘坐Uber者,有無違法? 如果搭到的Uber,有計程車執業登記證,像是日本Uber的作法,都是找有執業登記的司機 若是上述這種違法方式,允不允許刊登Uber優惠文章?也可能是違法,但違的法條不同。 今天你來信,我立即做了處理,並不是要跟你吵架,我也覺得這值得探討,究竟怎樣的文 章是需禁止刊登。 ※ 編輯: kadasaki (220.135.53.31), 01/25/2016 14:22:49
gn01881106: 呃… Uber公司沒被判違法 可是車主私自載客收錢就是違 01/25 14:08
gn01881106: 法 為了省錢違法 這不該在板上討論吧 01/25 14:08
seemoon2000: 其實我之前就滿有疑惑 為什uber能po 01/25 14:16
hbo65: 違法營業就違法 可以營業就OK很簡單啊 01/25 14:45
kadasaki: 但Uber被開罰了,但Uber登記的公司仍持續在營業 01/25 14:46
kadasaki: 因為沒有這項目 G201011: 計程車客運服務業 01/25 14:50
kadasaki: 阜杭豆漿 漏開發票違法仍可營業 01/25 14:51
kadasaki: Uber 沒有登記 計程車客運服務業,違法仍可營業 APP 01/25 14:52
symeng: 辛苦版主了 不過還是不瞭解為什麼uber不能po 法院不是還沒 01/25 14:54
symeng: 判其違法嗎? 01/25 14:54
kadasaki: 板上所刊登的文章,是來自Uber APP的優惠,假設Uber APP 01/25 14:55
kadasaki: 仍可營業,就如味全、阜杭豆漿,違法仍可營業一樣 01/25 14:55
hbo65: 不需要想哪麼複雜又不是法律鑽漏洞 01/25 14:56
kadasaki: 就是這麼複雜不然不會有這麼多爭議 01/25 14:57
hbo65: 只要依其營業之行為是否被法律允許其營業即可 01/25 14:57
kadasaki: 那Uber公司是不是仍可營業? APP是不是還是上架中? 01/25 14:58
hbo65: 這不是走法院只是一個討論版 沒被允許百牌攬客就是違法 01/25 14:58
hbo65: 這不是走法院只是一個討論版 沒被允許白牌攬客就是違法 01/25 14:59
kadasaki: 你可以回答我,但不要用跳針的方式,我只是以你回答的 01/25 14:59
kadasaki: 答案,來反問你而已.. 01/25 14:59
hbo65: 就像便利商店賣菸可以但不能未滿18依樣道理 01/25 15:00
kadasaki: 那Uber公司仍可營業,APP仍可上架,為什麼優惠文章不得 01/25 15:01
kadasaki: 刊登? 01/25 15:01
hbo65: 我一直都說政府未開放白白攬客營業這就是公然違法 01/25 15:01
hbo65: 因為他優惠的是"白牌攬客"這種違法營業行為 01/25 15:02
kadasaki: 但板友只是將其見轉述至板上,並無違法行為 01/25 15:03
kadasaki: 就算Uber是違法,會被開罰,那板友的刊登行為並無違法 01/25 15:03
hbo65: 你也可以覺得開放呀我就申訴讓裙長決定而已 01/25 15:05
kadasaki: 你可以請群組長決定,我該回覆你也回覆你了,禁也禁了 01/25 15:06
hbo65: 你都禁了我申訴做啥? 01/25 15:06
symeng: 那為什麼要禁止阿? 01/25 15:07
kadasaki: @symeng 主要是間接性的會造成司機違法行為,而造成爭議 01/25 15:09
kadasaki: 前面幾篇也產生大量的爭議點在,故待合法化再行開放 01/25 15:09
hbo65: 這就跟便利商店賣菸一樣可以賣呀但是賣給未滿18就是不行 01/25 15:09
hbo65: 或者是沒牌賣菸一樣可以開店呀只是水貨菸便宜但是違法呀 01/25 15:10
luckyyen: 目前UBER繳的稅是繳公司營業的稅,不是營運的稅,超少 01/25 15:11
kadasaki: 你舉這個例跟刊文優惠有什麼相關?如果Uber不得PTT刊登 01/25 15:12
kadasaki: 應站方釋意,而不是你用檢舉的方式不是? 01/25 15:12
kadasaki: 站方並無釋意,也無禁止Uber相關文章,所以有爭議點 01/25 15:13
kadasaki: 你不要動不動就好像要吵架的方式來信檢舉.. 01/25 15:14
hbo65: 刊登"白牌營業"違法營業的優惠當然就是違法無敵簡單 01/25 15:16
kadasaki: 你確定是違法?違反了什麼法條? 01/25 15:18
babyway20: 支持版主 uber一出來我就覺得像白牌了 01/25 15:18
今天Uber就是一個非常複雜的營運,跨及幾十個國家,相當有爭議性的一個營運方式。 怎麼可能不複雜,不複雜各國早就有解了,要解也不可能是我來解。 每次吵起來我都在想到底要不要禁,以APP面我不會禁,以白牌乘車面我會禁。 這個爭議也我腦中運轉了好一陣子了,不是我放任,你在推文中批評板務放任, 推文我都有在看,看了奇蒙子也會不好。 不是什麼事情都照主觀意識去做就好,要是板務能這麼主觀的話,可能就被冠上板皇稱號 如果覺得這禁止不妥的話,可以麻煩通知組務(群組長代理中),請組務做出判斷。 ※ 編輯: kadasaki (220.135.53.31), 01/25/2016 15:28:05
zzziii: 偷偷問他罰金到底繳了沒? 01/25 15:28
kadasaki: @hbo65,如果有時間幫我抓一下PTT上的詐欺行為.. 01/25 15:29
blacksun: 禁止就禁止 UBER不會因為在省錢板被禁文就倒閉 01/25 15:35
blacksun: 腦袋裝鹽酸的人適可而止 不需要連板主公告都嗆 01/25 15:36
blacksun: 為了為護本版的閱讀舒適感 禁UBER文很OK 版主辛苦了 01/25 15:38
blacksun: *維護 01/25 15:38
FerrariSpA: 雖然我是偏向自由派(po文沒違法就不該以此加以約束) 01/25 15:39
FerrariSpA: 但考量版面權衡 暫時不能po是可接受的 01/25 15:40
m0806449: 違反中華民國現行法律or法規就是違法啊~~ 01/25 15:55
m0806449: 有臉在那邊凹的看是要去修法 還是要移民 自己選一個 01/25 15:56
a0607152: 請問能不能刊登林鳳營的優惠? 01/25 16:02
luluyang: 還真複雜~還以為走到法律版勒XD 有爭議就暫時禁止沒錯啊 01/25 16:04
symeng: 林鳳營又沒有違法幹嘛禁止 01/25 16:09
symeng: 我倒是蠻想看版主開放然後某h檢舉的 這可以成功我看共乘 01/25 16:11
symeng: 版可以廢除了 01/25 16:12
hbo65: car-pool版沒規定分攤費用上限我倒是挺訝異的扯遠了 01/25 16:43
amge1524: UBER 打行政訴訟不是暫時贏了嗎? 01/25 17:20
IloveBlack2: 並無違法 行政法院已撤銷罰單 01/25 17:35
h25282598: 喔喔 辛苦囉 01/25 18:01
fge16: 說沒違法麻煩看一下判決書內容 01/25 18:03
jasome: 版主辛苦了 01/25 18:18
supersax: 只會批評,根本沒看到對板上的付出的人,秀人品下限嗎? 01/25 18:23
supersax: 對板務有意見大可提出。也歡迎你來學習付出,承擔責任 01/25 18:23
supersax: 成為板主協助管理,劣幣驅逐良幣的風氣不可取。 01/25 18:23
lovelyu: 同意禁止~Uber就像盜版商品的販售,不應該幫忙宣傳 01/25 18:42
jeff21115: 省錢搭那種車...我怕遇到鬼 01/25 18:43
april79: 支持版主,省錢也不能犯法 01/25 18:49
xavier971060: 計程車有補助還比較貴,而且司機品質低落,去新竹座 01/25 19:05
xavier971060: 的時候,差點被嚇死,逆向可以開四個街口,根本玩命 01/25 19:05
xavier971060: (有保險?去你的保險,誰會想用到?),從此決定在台 01/25 19:08
kevin1975: 支持板主的決定 01/25 19:11
xavier971060: 灣都自己開車... 01/25 19:11
Anna0603: 支持板主的決定 01/25 22:04
(kadasaki 刪除 LittleWhiteZ 的推文: 惡意鬧板)
way1214: 沒APP,哪來白牌車?問題不是出在APP是出在哪? 01/25 22:23
sarah946422: 支持決定 交通部都說違法了就不要高調害批踢踢被抄掉 01/25 22:40
hbo65: 順便請問現在省錢版是不是搶了e-shopping跟ASK專版地盤 01/25 23:08
ISP: 這是什麼笑話?因為uber違法所以不能討論?那毒品強姦都違法,八 01/25 23:12
ISP: 掛版是不是也要禁貼此類文章?更何況八卦版還有一個美國小商人 01/25 23:13
hbo65: 還有省錢版並沒"討論"這個標題分類請問是否該以板規2標題 01/25 23:15
hbo65: 標題錯誤處理呢? 01/25 23:15
hbo65: 省錢版似乎沒有有自創或自由標題這條但標題是五花八門..... 01/25 23:21
rufous: 辛苦了… 01/25 23:22
wi22900: 八卦版貼毒品那些是新聞,又沒在賣,而UBER貼這是宣傳, 01/25 23:40
wi22900: 他們可營利,辛苦了 01/25 23:40
tseupnpneyi: 西斯版也蠻多吃魚喝茶的文,沒被刪還被推爆。一堆商 01/26 00:53
tseupnpneyi: 家也沒給發票逃漏稅,或是違反勞基法的也一大堆,要 01/26 00:53
tseupnpneyi: 舉舉不完的。 01/26 00:53
JIANQUAN: 版主是正確的 跟法律一樣應該是公正而不是主觀 01/26 01:11
JIANQUAN: 共享經濟或許還很新穎 但勢必也是省錢版的未來趨勢 01/26 01:13
hot4321: 辛苦了 01/26 01:29
help1268: 有違法的都禁 請公平 01/26 02:25
acetoluene: 個人覺得沒啥爭議,Uber在於營業違法 01/26 02:46
acetoluene: 阜杭豆漿在於漏開發票違法,而不在營業違法 01/26 02:47
acetoluene: 林鳳營賣牛奶也不違法(抵制屬個人行為) 01/26 02:48
easonking: 1041103判決中 交通部的裁罰被駁回 uber免繳 看判決並 01/26 02:50
easonking: 未違規 01/26 02:51
easonking: 雖然交通部罰單已開出 但法院說博回 目前應不能認定其 01/26 02:55
easonking: 違規 01/26 02:55
easonking: uber主張其乃平台提供者 非運輸業 法院肯認之 01/26 02:57
easonking: 裁判字號 104,訴,868 01/26 02:58
easonking: 板主辛苦了 謝謝 01/26 02:58
acetoluene: 樓上,這樣是uber不違法,然後司機違法嗎? 01/26 03:00
Anna0603: 樓上,這就是爭議所在呀呀呀呀呀呀呀 01/26 07:52
kadasaki: Uber APP及公司仍可經營,但司機無執照收費會被開罰 01/26 08:24
keroro1215: 某樓說高等行政法院背書uber未違規未免言之過早, 法院 01/26 09:13
keroro1215: 是認為公路總局的開罰資訊不夠明確,需寫出具體內容, 01/26 09:13
keroro1215: 像是罰單上不能只寫台北市,需清楚寫出路名、違規時間 01/26 09:13
keroro1215: 才能開罰,公路總局也要求稽查人員要寫清楚,避免造成 01/26 09:13
keroro1215: 爭議。也就是程序上面的問題,不代表法院認為沒有違反 01/26 09:13
keroro1215: 大眾運輸相關法令。 01/26 09:13
star1962: 支持版主~ 01/26 14:49
SILVERSELENE: 開心! 抵制UBER~~~ 01/26 16:11
fish247520: 幾乎每天都搭Uber 司機品質好 車品質好 01/26 18:49
fish247520: 我家到捷運站計程車165 uber118-120左右 01/26 18:50
fish247520: 不過違法的話就低調些吧 雖然坐起來真的舒服很多 01/26 18:51
fish247520: 至少有一半以上都搭到奧迪雙B 很乾淨 01/26 18:51
aa89028500: 只能支持了~ 01/26 19:19
easonking: k大你說的是罰鍰的部分 我說的是法院認同uber登記的行 01/27 03:02
easonking: 業並非公路法77-2適用的對象 不得勒令停業 01/27 03:02
easonking: 既然交通部所開的罰鍰與停業都被撤銷 又怎能說它違規 01/27 03:04
laziness: 推版主用心理性討論 01/27 09:09
speedythief: 交通部用了不適合的法規控告而敗訴 =\= 合法 01/27 23:25
s910928: 有爭議都可以禁 02/05 16:24
disyou: UBER搭完後真的很讚! 02/09 22:10
stja: 02/11 12:15
mlda888: 目前就是違法~一堆Uber粉欸 02/19 14:31
merceralex: 以後不能討論宗瑞哥了QQ 02/20 00:17
Kai1216: 喜歡旋轉+1 光搜尋就大勝蝦皮 蝦皮的搜尋超級難用 02/23 00:31
barttien: http://goo.gl/2PAsz8 02/23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