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pmm (銀色)
看板LinKou
標題[公告] 板規 2.2.0 調整說明
時間Tue Apr 4 23:00:36 2017
大家晚安,
連假結束了,明天要上班心情很苦悶吧 Q^Q
打起精神來啊!再過三天又是一條好漢了!!(登楞!
-- 以下正文開始
由於這次板規調整的部份影響較大,
所以開一篇公告來說明一下。
首先要對板友說聲抱歉…
因為小弟還在陸續觀察板上的文章數量和發文型態,一邊試著修整板規以符合使用,
所以會讓大家感覺怎麼一直在變化和動盪,真的很不好意思,
我會儘快讓合適的板規到位的…囧
這次板規重要調整如下:
1. 將 [徵求] 分類不允許金錢交易的部份移除;
然後把 [交易] 中買方的部份移回 [徵求]。
意思就是以後徵求票卷、徵求租屋處、徵求物品等可以用 [徵求] 類別發表了。
(但如果你是販售方還是請使用交易類別喔)
會這樣決定是目前已經看到有幾例難以判定的內容,
例如 [徵求] 林口學游泳and找教練
[徵求] 板信信貸業務
若是強制將會有金錢交易產生的項目都掛在 [交易] 下,
感覺一來不直覺(不好用),二來會被 [交易] 分類規範所侷限。
綜觀目前這一類「有價徵求」的文章數量並不多,所以決定先放寬回到 [徵求],
若是日後數量過多(每日均有數篇以上),屆時再考慮移去 [交易] 類別。
2. 將專業技能的販售規範至 [交易] 類別中,舉凡保母徵求寶寶、
家教老師徵求學生等,均請以 [交易] 分類發表。
3. 因為發現有板友會手動將交易文刪除,然後過幾日再重發一篇,
所以明確規範了這部份的內容。
(是說小弟我基本上每篇文章都會巡、每篇交易都會搜相關 ID,
所以那種偷偷作手腳的不要太心存僥倖啊…會被我撈到的機率還不小 XDD)
報告完畢,也祝大家明天都能開工順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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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aishia: 推認真板主 辛苦了 04/05 09:22
推 Puddingdream: 推推,辛苦了 04/05 09:56
推 Nazca7: 辛苦了! 04/05 10:01
→ Sioli: 1好奇怪啊 同一件事因為買賣方不同就要用不同標題 04/05 10:08
→ gpmm: 賣方是從事牟利的商業行為,買方是針對需求的提出 04/05 15:35
→ gpmm: 這樣說明會不會比較容易感受到差別 @@ 04/05 15:36
推 meme131: 上面說明是家教老師徵求學生用交易,那學生徵求家教呢? 04/05 19:52
→ meme131: 因為前面講的新規則是把物品移至徵求,但這種算物品嗎? 04/05 19:52
→ meme131: 還是說賣方就是交易 買方就是徵求? 04/05 19:52
→ gpmm: 最後一句對,買方用徵求,賣方用交易 04/05 20:32
對,基本上就是買方用徵求,賣方用交易,
不管賣是賣物品或專業。
※ 編輯: gpmm (36.224.248.126), 04/05/2017 20:3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