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diaa: 不會講清楚點喔 某來某去~ 08/14 23:48
噓 PeterHu0827: 講中文== 08/14 23:51
→ ciaohepburn: 以為那社區紅很久了耶!中文翻外文是「montmatre 花園 08/14 23:52
→ ciaohepburn: 」沒想到還有人不知情(驚) 08/14 23:52
推 jiabao0508: 只要沒違反板規 08/14 23:54
→ jiabao0508: 板主也不會隨便刪文水桶人的 08/14 23:54
推 jiabao0508: 在本板查一下原PO的前一篇發文 08/14 23:58
→ jiabao0508: 就知道說的是哪個社區 08/14 23:58
推 jiabao0508: 話說也不是大部份人都知情吧... 08/14 23:59
→ jiabao0508: 但原PO前一篇的發言早已透露出社區名, 08/15 00:12
→ jiabao0508: 無論這事屬實與否, 08/15 00:12
→ jiabao0508: 倘若這篇發文違反了現實中某些法規 08/15 00:12
→ jiabao0508: 原PO也是要為自己的發言負責! 08/15 00:12
→ jiabao0508: 刪文也是來不及的> < 08/15 00:12
→ jiabao0508: 相信原PO是深思熟慮後才發出這篇文 08/15 00:12
噓 dantaiwan: 真要刪也不會被辦= = 08/15 01:02
→ ciaohepburn: 樓上這就難說囉~ 08/15 01:40
推 nitealong: 又不是全版都住那邊… 還包含在這邊工作或在龜山工作 08/15 02:04
→ nitealong: 但不住林口台地的 08/15 02:04
推 fishworldyou: 你到底是跟這個社區有什麼糾葛?為什麼要一直負面宣 08/15 02:21
→ fishworldyou: 傳啊 08/15 02:21
推 SPAEK: 對啊 你是看房看到住進去囉 這麼關心別人的社區 08/15 03:09
→ ciaohepburn: 這社區的事件鬧這樣大,具有討論的意義,是議題呀~ 08/15 03:39
推 marchmaymay: 期待你po林口大家庭 08/15 09:38
→ hantai: 真想討論就跟樓上說的一樣po在林口大家庭上就好啦 08/15 11:06
→ hantai: 你有心的話,也可以順便標記淑君記阿姨之類的 08/15 11:09
→ hantai: 到ptt裡po這個是認為大家都住那比較好討論還是怎樣? 08/15 11:11
→ hantai: 看你如此關心這個社區的事宜還真有趣 08/15 11:12
→ hantai: 之前po在八卦版好像沒什麼人回應你 08/15 11:13
→ hantai: 所以真心建議認為是個議題想討論的話,就po在大型社團 08/15 11:14
→ hantai: 之類的。要不然真的覺得你對這社區是有什麼仇還是住海邊? 08/15 11:16
→ hantai: 畢竟一堆社區有一堆大小事。 08/15 11:16
→ hantai: 加油。這個社會可能需要你這種這麼關心別人家事務的人。 08/15 11:18
→ ciaohepburn: 為什麼「規定」要po在那裡?這裡也是公開論壇。出這 08/15 12:08
→ ciaohepburn: 麼大的事,本就是可以受公議的。 08/15 12:08
→ ciaohepburn: 倒是樓上的論點有其微妙之處呢 08/15 12:10
→ hantai: 哪邊跟你說"規定"要po那?看不懂重點喔? 08/15 12:21
→ hantai: 看你之前po的文也沒討論什麼東西,沒什麼feedback 08/15 12:24
→ hantai: 所以你認為是議題,可以這樣做看看。 08/15 12:25
→ ciaohepburn: 一堆人來朝聖了就叫人要去「地方性臉書社團」po,才 08/15 12:26
→ ciaohepburn: 是奇論共賞吧 08/15 12:26
→ hantai: 一直強調大事,重點就沒啥人知道不是嗎? 08/15 12:26
→ hantai: 好啦!那你加油吧!你可以只是在想八卦討拍而已 08/15 12:27
→ ciaohepburn: 而且樓上在此版的po文已年代久遠至2018呢~ 前輩是不 08/15 12:28
→ ciaohepburn: 是應該給林口版新人po文的自由度呢 08/15 12:28
→ hantai: 可能過沒多久,你又會po出差不多的文了。看不懂重點的人 08/15 12:28
→ hantai: 加油吧!說了這社會需要你這種人! 08/15 12:29
噓 t77133562003: 可以先講中文嗎? 08/15 13:11
噓 ozjucka: 沒人在乎啦 08/15 13:20
噓 korsg: 噓你最後一句 共犯個屁 08/15 13:22
噓 coon182: 朝聖噓 08/15 13:23
推 jiabao0508: 在不違反板規的前提下 08/15 13:29
→ jiabao0508: 任何人都有PO文的自由的 08/15 13:29
→ jiabao0508: 就算不違反板規 08/15 13:29
→ jiabao0508: 若有些言論已違反了現實法規 08/15 13:29
→ jiabao0508: 你也是要為自己的發文負責的 08/15 13:29
→ jiabao0508: 所以我當然不會刪文呀^^ 08/15 13:29
→ ciaohepburn: 證據很多的,謝謝版主的提醒喔 08/15 13:41
噓 kslxd: 嗯 08/15 14:35
噓 PeterHu0827: 現在才看到你發在這就算了 還跑去八卦版發怕沒人看你 08/15 15:13
→ PeterHu0827: 這篇嗎== 08/15 15:13
→ ciaohepburn: 就我所知並無違反此兩版版規,樓上有事嗎? 08/15 15:40
→ fanfanfanfan: 證據呢 沒頭沒尾 看來看去都只是像你在自嗨一樣 08/15 15:45
→ shamanlin: 單純搞笑吧,怨念很深所以上網想爆料但又不敢講清楚說 08/15 16:10
→ shamanlin: 明白,以為自已講的事情很重要但實際上網路上的人根本 08/15 16:10
→ shamanlin: 就不care他家社區發生啥事,然後一臉受迫害的樣子 08/15 16:11
→ shamanlin: 要帶風向好歹把事情說清楚 08/15 16:12
噓 PeterHu0827: 是沒錯 但得不到關注就去宣傳蠻好笑的 Who cares 08/15 16:13
→ PeterHu0827: 想法如同樓上 謝謝 08/15 16:14
→ hantai: 因為之前的留言稍微看了原po的社群媒體後 08/15 16:14
→ hantai: 就當我之前在自言自語吧。辛苦了! 08/15 16:15
→ jiabao0508: 他人噓文但無刻意引戰 08/15 16:27
→ jiabao0508: 當然也無違反板規呀! 08/15 16:27
→ jiabao0508: 竟然選擇發文了 08/15 16:27
→ jiabao0508: 無論對原PO來說是正負面的回應 08/15 16:27
→ jiabao0508: 原PO都需要接受 08/15 16:27
→ jiabao0508: 當然還是要注意自己的發言 08/15 16:27
→ jiabao0508: 是否有違反現實中的法律規範? 08/15 16:27
→ jiabao0508: 否則自刪文也來不及了 08/15 16:27
→ jiabao0508: 敢發文就是要對自己付出相應的責任 08/15 16:27
→ ciaohepburn: 這邊似乎是有人比較怕法律責任呢!公眾議題本就可以p 08/15 17:29
→ ciaohepburn: o文。不太懂反應過激的人是想當鍵盤法官還是? 08/15 17:30
→ MELOEX: 為什麼推薦你去臉書 因為這邊實際流量就是那麼少啊XD 08/15 17:48
→ MELOEX: 在這裡吵沒什麼人會看到啦 這邊只有禮拜五買賣日流量才會 08/15 17:49
→ MELOEX: 高一點 曝光率跟議員大家庭是漱口杯跟大海的差距 08/15 17:49
→ MELOEX: 而且去臉書還能TAG議員 比較容易把事情傳大 08/15 17:50
→ hantai: 看到原po美妝版文章底下留言後,就能清楚了 08/15 18:00
→ hantai: 也只能這樣囉!辛苦了! 08/15 18:01
→ ciaohepburn: 前輩好認真的找縫隙呢~ 莫非是「利益」衝突的受影響 08/15 18:32
→ ciaohepburn: 者?! 08/15 18:32
→ shamanlin: 你那個沒啥知名度的社區真的沒人在乎,被害妄想控制下 08/15 18:58
噓 kslxd: 不重要 08/15 19:16
→ ciaohepburn: 原來在新北市林口區的犯罪事實叫做被害妄想,真是開 08/15 19:43
→ ciaohepburn: 眼界了 08/15 19:43
推 dantaiwan: 看了原PO其他網路發言 我懂了 08/15 20:27
→ shamanlin: 其實不用看別的發言看這篇就懂了 08/15 20:35
→ ciaohepburn: 林口真暖呢~ 謝謝以上各位的幫忙 08/15 21:27
→ betrue123: 昨天剛好在現場耶,你是不是認識王O喬,看你ID該不會… 08/15 21:57
→ betrue123: …後來王小姐被警方帶走了,當下蔡議員也在現場,不需 08/15 21:57
→ betrue123: 要tag淑君阿姨了^_^另外,出席者都是區權人或持有委託 08/15 21:57
→ betrue123: 書的被委託人,請勿製造謠言,若真不適應集合式住宅, 08/15 21:57
→ betrue123: 可以考慮買獨棟透天喔! 08/15 21:57
噓 Axarz631: 沒人說你不能po啊 但你通篇語氣都像故意要引戰 噓你剛好 08/15 22:10
→ Axarz631: 你真的很在意你們社區的事不如找媒體 民視就在旁邊而已 08/15 22:11
→ Axarz631: 相信他們會很樂意幫你伸張正義的 08/15 22:12
→ korsg: 真心建議啦 身心科有需要就去看一下 08/15 22:30
→ ciaohepburn: 被害人已驗傷提告,似乎是不需要蔡議員這個非執法人 08/15 22:42
→ ciaohepburn: 員出面呢 08/15 22:42
→ ciaohepburn: 預謀打人可是重罪呢!似乎不是以上人員想製造的假象 08/15 22:43
→ ciaohepburn: 可以在司法上過關喔 08/15 22:43
→ ciaohepburn: 樓上某樓在現場的有領到200元的費用嗎? 如果只有200 08/15 22:45
→ ciaohepburn: 元這麼認真,也真是太給力了 08/15 22:45
噓 betrue123: 惡鄰條款已啟動,要不要自己賣房價格比較好,被法拍很 08/15 22:55
→ betrue123: 虧 08/15 22:55
→ ciaohepburn: 打人的人才是惡鄰,需要法官寫判決書教樓上嗎 08/15 23:02
→ ciaohepburn: 看到的不是真相,但有人深信不疑,還自行公開該社區 08/15 23:10
→ ciaohepburn: 文件針對特定人士,是不是沒去問個律師?200元出席費 08/15 23:10
→ ciaohepburn: 就這麼給力,律師費不知道準備多少錢? 08/15 23:10
→ dantaiwan: 要告就快去告一告啦 看是誰被洗臉 08/15 23:19
→ ciaohepburn: betrue123上站次數2次,謝謝你這麼看得起這篇,特別 08/15 23:20
→ ciaohepburn: 昨天才申請帳號上來發言 08/15 23:20
噓 betrue123: 在會議現場大家都看到真相啦~那個咆哮聲響徹雲霄!多 08/15 23:21
→ betrue123: 虧了這波助力,本次議題得以通過,我們靜待司法審判^ ^ 08/15 23:21
→ ciaohepburn: 管委會放著惡鄰不處理,才是大問題。租房的打買房的 08/15 23:43
→ ciaohepburn: ,而且搬到該社區近十個月一真打開維修孔敲打樓上, 08/15 23:43
→ ciaohepburn: 加上敲人家整間屋子,讓被害者多個月未連續睡眠超過2 08/15 23:43
→ ciaohepburn: 小時。這樣的狀況真不知誰才是惡鄰呢!昨天才申請帳 08/15 23:43
→ ciaohepburn: 號戰這局,看樣子很有戲呢 08/15 23:43
→ ciaohepburn: betrue123該睡囉~是睡不著嗎?你慢慢留~真正的都是 08/15 23:46
→ ciaohepburn: 法院見真章呢!不過一告那個只是租房的又動手打人的 08/15 23:46
→ ciaohepburn: 如果趕著搬家,不知道你要發表什麼? 08/15 23:46
→ shamanlin: 出席1/2然後1/2同意,哪家律師跟你說這能過的? 08/15 23:49
→ shamanlin: 好歹也要出席2/3然後3/4同意 08/15 23:49
→ MELOEX: 沒過阿 上面紀錄不是說該案要再次召集會議投票 08/15 23:53
→ kazukimaimai: 要看他們社區規約,也許有改成只要一半出席即開會, 08/16 00:04
→ kazukimaimai: 投票超過半數即通過 08/16 00:04
→ kazukimaimai: 規約有更改外,還是要遵循31條的人數對嗎? 08/16 00:07
→ edenda: 我到底看了什麼A_A 08/16 00:08
推 MELOEX: 上面推文圖有會議紀錄 裡面是說為了符合31條會再辦一次投 08/16 00:43
→ MELOEX: 票 08/16 00:43
→ shamanlin: 法律大於規約,不然規約早期隨便設還得了 08/16 03:24
噓 QmQlll: 看妳留言都知道實情,為什麼標題要打疑問句XD 08/16 06:40
→ kazukimaimai: "除規約另有規定外,應..."若規約有另外規定 08/16 09:18
→ kazukimaimai: 不是應該依照規約即可嗎? 08/16 09:18
噓 kop78110: 預謀打人是啥罪名阿 笑死 08/16 10:14
→ ciaohepburn: 罪名是由法官寫在判決書的,一般口語敘述事實狀況, 08/16 10:39
→ ciaohepburn: 樓上笑點這樣低也要公告周知 08/16 10:39
噓 kslxd: 判決書呢 08/16 10:52
噓 dieat30: 社區內搞事來龍去脈也講得不清不楚,從頭到尾就想扣帽子 08/16 11:00
→ dieat30: 發在林口版真的是浪費大家時間== 08/16 11:00
噓 centaurjr: 講的好像刪文會怎樣...笑死 08/16 16:55
→ jiabao0508: 刪文會怎樣是不在意啦! 08/16 19:09
→ jiabao0508: 但我不但不會刪文 08/16 19:09
→ jiabao0508: 而且還順便m文 08/16 19:09
→ ciaohepburn: 謝謝版主~ 被害住戶被打的全身幾乎都傷,也驗了傷。 08/16 21:22
→ ciaohepburn: 詳情本就是法庭提出。 08/16 21:22
→ jiabao0508: 這並不需要謝! 08/16 21:56
→ jiabao0508: m文僅為避免被板主以外的人刪文 08/16 21:56
噓 t77133562003: 好厲害喔 隨便就能噴人XD 繼續圍觀 08/18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