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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fLord 板主除了反 GPL 以外根本就對 GPL 有嚴重岐視和誤解 這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我覺得這樣的行為不是很好 : Open Source 並不等於GPL或BSD,你仍需詳讀使用的軟體的授權內容。 : 而最常見的GPL/BSD 的規範重點在於你拿去修改後不能據為己有:必須把修 : 改後的程式碼原始碼釋放出來,就如同你取得該份軟體一般 GPL 是,但 BSD 不是 ,你的用戶或任 : 何有興趣的人也都能自由取得,加以改良以適合它的用途。但,GPL/BSD 授 : 權規範並未禁止販售、收費等等的商業行為。 你 "可以" 販售、收費 "沒有被修改過" 的 GPL 軟體 你 "可以" 販售、收費 "有被修改過" 的 GPL 軟體,只要修改過的版本也 GPL 開源 : 因此,你把各種自軟體拼裝在機器中達成特定用途販售並不違反自由軟體的 : 授權規範。當然,這其中如果有用到特別授權的軟體(EX MYSQL)你就必須按 : 照該軟體的規範範圍使用,如果超出範圍就該乖乖向該公司付費(非WEB使用 : MYSQL就要向甲骨文付授權費)。 Oracle 和 自由軟體基金會 一樣差勁,雖然兩者的目的完全相反 但這兩者都故意依自已的喜好誤導大眾對 GPL 的理解 你 "可以" 賣 "沒有修改過的" MYSQL (GPL) 軟體 你 "可以" 賣搭載 "有修改過的" MYSQL 的機器,但不能直接賣 MYSQL 也 "不可以" 以任何非GPL形式免費提供光碟或下載等 但你修改過的部份 "可以" 閉源,只要你賣的是機器而不是軟體本身 你 "可以" 賣 有使用 "沒有修改過的" MYSQL 的 閉源軟體 但你不能把 MYSQL 放在你的閉源軟體的安裝光碟或安裝檔裡 你可以請使用者自行另外下載 MYSQL 你只有在需要賣修改過的 MYSQL ,或包含 MYSQL 的 "軟體",並需要以非GPL 的授權釋出時,才須要買 MYSQL 商業授權 : 至於串聯的SCRIPT根特撰寫的程式,如果你沒有引用到自由軟體你就沒有責 : 任繼承該授權(開放原始碼)的義務。 link 而非修改的情況下 只有 GPL 是如此,LGPL 或 BSD 並不在此限 : TIP:自由軟體並非只能收收服務費,而是可以販售的,只要你的客戶買單。 這是對的,你可以燒一片有 MYSQL (GPL) 的光碟,直接賣 MYSQL : : 以前曾在公司碰觸過關於程式部分的License,當時上面是說如果沒有註明或者 : : 切割清楚會有讓公司開發軟體變成open source的風險(侵權?) 沒有 "註明" 一定侵權,不管有沒有商業行為,有沒有修改,有沒有使用 最後 侵權是侵誰的權? 比如 VLC 使用 LGPL 授權,但著作權由社群共有 因為是 LGPL 所以連結、引用並不夠成侵權 只有修改 VLC 並以非 LGPL 散佈時才夠成侵權 但 VLC 社群幾乎不可能會告你 不過如果今天是 GCC (GPLv3) 除了使用 GCC 編譯閉源軟體不違反 GPLv3 以外 修改 GCC 並以非 GPL 散佈時,你就完蛋了 因為 GCC 的著作權是 自由軟體基金會 所有 而非社群中的所有開發者 自由軟體基金會 非常有可能告你 Orcale 可以告別人修改 MYSQL 但違反 GPL 也可以故意允許同業違反 GPL 因為 MYSQL 的著作權歸 Orcale 所有 所以如果你和 Orcale 關係很好,違反 GPL 也沒什麼大不了 GPL LGPL BSD 或商業軟體授權 並沒有哪一種比較好,只有哪一種軟體適合哪一種授權 當然著作權所有人是誰,也會影響這些授權有多自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82.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inux/M.1449604406.A.F6B.html
wens: "搭機販售" 怪怪的... 只要有 distribution 發生就要符合 12/09 10:15
wens: license的條件, 所以你搭機提供 GPL 的東西,還是要給對應 12/09 10:15
wens: 搭機的版本的原始碼 12/09 10:15
WolfLord: 閣下對我也誤解很大呢~ 我幾時反GPL了,我只是對V3很感 12/09 10:38
WolfLord: 冒而已。然後很討厭那些license蟑螂,就醬而已啦。 12/09 10:41
WolfLord: 閣下是不是老看我拿GPL軟體去賣所以搞混了?≧ω≦ 12/09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