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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盟的處罰就禁賽兩場,罰款3萬 那就不要太超前部署 我個人認為獅隊最多把他禁賽到上半球季 罰款10萬(以下) 再多的處罰都超過了 就這樣 沒有傷害人又是自首 真的不要毀掉一個認真的球員 -- 白壇:你把這個廢話的定義給解釋一下 嚴歸:嗯~你所謂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好像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 白壇:喔! 嚴歸:它看起來好像要講到問題的癥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 白壇:啊? 嚴歸:所以這種話他聽起來好像很流暢但是它註定是要作廢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73.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ions/M.1592188111.A.A13.html
qazwsx879345: 應該是 至少 上半季 (20場)都不可能上了 06/15 10:29
mess: 我們看起來像統一獅高層嗎XD 06/15 10:29
chen04142014: 總版會噓你酒駕垃圾 零容忍 幫補血 06/15 10:30
qazwsx879345: 還已經是最好的狀況了 真的釋出 開除 也不會太意外 06/15 10:30
inoopp: 今年應該不用上了 06/15 10:30
jeff1013: 酒駕還能護也是笑了 06/15 10:31
greentea1205: 講真的酒駕就不要再護航了 06/15 10:33
greentea1205: 親戚以前就是被酒駕撞死的,現在那個聽說在南監 06/15 10:33
Isveia: 酒駕的認真球員,我選擇開除。 06/15 10:35
Isveia: 然後那個自首就不用說了,只是警察通知球團前先自己講而已 06/15 10:36
Isveia: 除非他酒駕騎到警局跟警察說我酒駕了,否則不叫自首。 06/15 10:37
jeff1013: 該開除就開除 這種留著只會被人笑 06/15 10:39
Serafimu: 看到辯護他是一個認真的球員就笑了 告訴我哪個不認真啦 06/15 10:39
derek123g: 酒駕還可以護航 喵迷標準也太低 06/15 10:40
LKN555: 以統一標準 上新聞就沒救了啦 聯盟還幫洗幾天XD 06/15 10:40
Serafimu: 就跟馬賽克的鄰居說他明明是個好孩子 一定是他朋友(ry 06/15 10:40
alio123: 基哥被拍了子虛烏有的照片也是罰10萬 以此標準供參 06/15 10:40
derek123g: 酒駕根本蓄意殺人 有錢喝酒沒錢叫計程車 還有人護航 06/15 10:42
derek123g: 認真打球是當球員最低標準 用這個理由原諒球員 無言 06/15 10:43
PaulAllen2: 禁賽1個月+罰1個月薪水就差不多了 06/15 10:51
alio123: 不過這件事已經上升到母企業層級 不是在這講有用就是 06/15 10:53
OhmoriHarumi: 考量社會對酒駕的觀感,加上統一格外重視社會觀感, 06/15 10:54
OhmoriHarumi: 郭阜林如果最後沒球打也不讓人感到意外。 06/15 10:55
alio123: 總之靜觀其變吧  06/15 10:55
lucky713: 笑死先說我是前郭太太 相簿打開最多的球員就是郭 06/15 10:56
lucky713: 但是這樣護真的不行欸 酒駕就是公共危險 我不敢想像我家 06/15 10:59
lucky713: 人被酒駕撞到我會有多憤怒 原來對統一來說外遇比犯法還 06/15 10:59
lucky713: 要嚴重就對了?統一不開除就是默許酒駕 身為前郭太太我 06/15 10:59
lucky713: 真的很難受 06/15 10:59
misson: 警察不會通知球團吧.. 06/15 11:00
Isveia: 無論警察會不會通知球團,若郭不說,球團永遠不會知道? 06/15 11:02
SONY3310: 想太多,以統一球團的角度來看,罰最小是這季直接禁賽加 06/15 11:02
SONY3310: 上剩下薪水全部沒收,最大就是直接開除,所以不用去想什 06/15 11:02
SONY3310: 麼這季還能上場 06/15 11:02
FantasyChopi: 這次球團動作真的頗慢 上次基哥那個沒幾個小時就回 06/15 11:03
FantasyChopi: 應了 這次都三天了還沒回應 06/15 11:03
misson: 如果超過 0.25, 那就是公共危險罪了,那比較有工作上的問題 06/15 11:03
liongood93: 保住就算運氣好 真的開除那也是合情合理 06/15 11:05
jeff1013: 這次如果放過 以前那些因為私德離開的人可就冤了 06/15 11:07
misson: 如果只是交通違規, 郭不說球隊不一定會知道啊 06/15 11:08
misson: 只是不知道甚麼標準叫做放過/不放過? 06/15 11:08
jeff1013: 留著沒釋出就是放過了啊不然呢 06/15 11:10
misson: 沒有幫郭開脫的意思,但球隊的規章定的標準一直都不很一致 06/15 11:10
lemonsodada: 道路罰則還是有輕重,騎車比較偏向不愛惜自己生命 06/15 11:12
peterw: 如果是反串,省省吧 06/15 11:14
weipc: 覺得會冰到年底讓他自請離隊 不然以後看他打球都會想到酒駕 06/15 11:22
weipc: 打再好都沒用 06/15 11:22
KevinLow: 自請離隊吧 酒駕比什麼已婚約跑還誇張欸 06/15 11:26
KevinLow: 民事案件都開除了 若刑事案件只有懲處 公平性有問題 06/15 11:27
s756529: 還可以這樣比的.... 06/15 11:28
tyccu: 認真的球員難道不該更愛惜自己的生命而不酒駕 06/15 11:28
a0987132486: 公共危險罪88888 06/15 11:29
joseph0937: 不給薪久了撐不住了就會自請離隊了,請參考志祥 06/15 11:29
bali123: 有啥好護航的… 06/15 11:31
lion3210: 誰說警察一定會跟球團講? 06/15 11:34
lion3210: 連自首都要開除,以後誰會自首? 06/15 11:35
lion3210: 如果真的要玩零容忍,那請列入聯盟規章再說 06/15 11:38
lion3210: 大家ㄧ視同仁 06/15 11:38
Isveia: 護航護得這麼理直氣壯,真是讓人大開眼界。 06/15 11:42
SkyChens: 也沒什麼在護航的吧,又沒人說酒駕是合理的行為,今天就 06/15 11:45
SkyChens: 沒有任何規定酒駕一定會被開除啊,當初祥哥哥根本也不 06/15 11:45
SkyChens: 用被這樣弄,如果真的釋出別隊撿去那不就代表根本可以繼 06/15 11:45
SkyChens: 續打職棒 06/15 11:45
SkyChens: 我是覺得一個職業球團沒職業的樣子也很不道德 06/15 11:46
imbestbill: 酒駕是公領域的部分 已經到聯盟要討論是否懲處的等級 06/15 11:47
imbestbill: 了 06/15 11:47
Isveia: 聯盟有懲處啊,「禁賽2場、罰款3萬元」,就這樣。 06/15 11:49
chdc: 所以要丟會冰到自請離隊(任意引退)啊 這樣別隊不能撿 06/15 11:49
imbestbill: 是想說這事件的關注度比起私德 相對不好處理吧 如果沒 06/15 11:55
imbestbill: 要丟的話 06/15 11:55
mooks: 被警察抓到當然要自首呀 06/15 11:59
mooks: 法治課程真的上心酸的,以後年輕球員都聽聽就好,反正犯錯 06/15 12:01
mooks: 都可以原諒 06/15 12:01
Nipperdey: 搞得好像酒駕跟打放水球一樣 06/15 12:06
FantasyChopi: 這個不是單純的交通違規餒 交通違規是“社會秩序維 06/15 12:06
FantasyChopi: 護法” 是行政處份 酒駕是“刑法” 06/15 12:06
mhbp: 都被移送了呵呵 06/15 12:06
mhbp: 自己搞死自己怪誰 06/15 12:06
mhbp: 搞清楚自首是已經被警察抓了 06/15 12:09
mhbp: 不是什麼沒被抓自己承認 06/15 12:09
ALOVET: 跟南檢合作的法治教育可以免了,球員也沒聽進去 06/15 12:17
nedsonyy: 我的建議是社會勞動服務多做一點 06/15 12:25
aalittle: 比照藝人代言反酒駕大使 06/15 12:28
yuetsu: 沒釋出都算輕放了 06/15 12:30
aalittle: 是說球團這下二軍的處置,不知道是在看風向決定砍不砍 06/15 12:30
DarkKnight: 冰到上半季是一定 06/15 12:31
whiteheart: 酒駕球員滾蛋,謝謝 06/15 12:43
zxc911021: 也不用主動砍啊 跟祥一樣冰到自己離開然後再去跟其他 06/15 12:47
zxc911021: 隊講這個用不錄用就好 06/15 12:47
zxc911021: *永 06/15 12:49
lionjin: 之前有球員喝到出車禍,進警局的,還不是繼續留在球隊, 06/15 12:50
lionjin: 對方還不知道是職棒球員撞他 06/15 12:50
nozomi9: 樓上你的之前是多之前?時代變了還在之前 06/15 12:54
lionjin: 大約十年前的事情吧! 06/15 13:05
lionsgogo: 放心啦,冰一下就好了 06/15 13:27
misson: 我餵狗餵了半天,找不到郭依公共危險被移送地檢署的新聞 06/15 13:59
misson: 再麻煩貼一下連結,感謝 06/15 14:00
misson: 如果沒有移送就沒有刑事問題,另外社維法跟交通處罰條例 06/15 14:04
misson: 是兩個法,不要混在一起談 06/15 14:04
Isveia: https://reurl.cc/b5gqQM 最後一段,不用謝我了。 06/15 14:04
Sheng98: 建議等台南地檢署每日的偵結公告 (目前公佈到 6/12) 06/15 14:18
mhbp: 處置一定是下二軍 06/15 14:19
mhbp: 要不然這咖一軍不能出賽放著幹嘛 06/15 14:19
qazwsx879345: 西門路府前路 應該是去海安路吃熱炒了 06/15 17:37
itsashin: 沒被警察抓到你看他會不會自首,還在護航! 06/15 19:37
OhmoriHarumi: 處置下二軍,但是禁賽的執行必須人在一軍。 06/15 22:22
Homeshadow: 樓上這個作法不是搞到一軍戰力嗎@@ 06/15 23:29
OhmoriHarumi: 禁賽的本質就是要搞你一軍戰力,所以要人在一軍, 06/16 10:22
OhmoriHarumi: 但是不可以上場,才叫做禁賽。 06/16 10:22
jacky1989: 酒駕零容忍,有什麼好護航的? 06/16 23:25
bearzzz1992: 自首咧講這麼好聽,沒被抓到他會主動講? 06/17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