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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根據我的理解,上回組長的判決中並無指出懲處失當,也未提及撤銷懲處,因此仍認定 該次懲處有效。 -------- 惟雖認板主並無「限制板友發表反對立場的言論」,但觀板主水桶公告,內容實過於簡略 ,並未載明申訴人之言論有何違反板規之處,板規之規範與執行,應是為使用者得以確知 何種言論是該板所允許(或不允許),避免日後再犯,而非單純作為「懲處」之工具。 倘若公告內容過於簡單,易讓使用者無所適從,故請板主此次以及日後水桶公告,應明確 指出使用者違反板規之字句,必要或遇有爭議時,亦應適當說明理由及心證,以令使用者 了解板規及板主認定依據為何。 -------- 組長發布判決後,我也早在公告中補上理由及心證(附一)。 ②至於刪推文一案,我也早就在原看板公告表態(附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138.2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itService/M.1582281927.A.29D.html
snowtoya: 雙方若無其他意見,將於3月初判決 02/27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