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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第九屆法律文學創作獎 前言 本會為鼓勵並推廣法律書寫,爰辦理本屆法律文學創作獎徵文活動(下稱本徵文獎),本 會希望透過本徵文獎,鼓勵社會大眾、法律相關從業人員、在監受刑人等投入法律書寫創 作,透過文學作品探討法規範與社會背景、文化脈絡之交互影響、展現法律於現實社會中 不同面向之落實與爭議、傳達社會大眾對法律、法規範、法哲學之理解或想像。 本會並希望透過得獎作品之出版,增進社會大眾對法規範、法哲理、法律執行以及所引發 事態之共感、提升法律相關從業人員文學創作與閱讀之風氣、鼓勵文學創作者投入法律書 寫領域,並成為文學創作者與法律人交流互動之橋樑。 本屆徵文獎之獲獎作品將以徵文獎作品集之形式集結出版,有志耕耘參與之創作者,敬請 切勿錯過。 活動主題 本徵文獎徵選法律書寫作品,作品內容可包括(但不限於)基於真實生活或工作經驗之法 律事件、特定社會背景與法規範的交互影響、新興科技下法律的變與不變、法律從業人員 或監所受刑人之生活或工作經驗書寫等等。 參賽資格 年滿 18 歲以上社會大眾皆可參加(不限國籍)。 特別獎資格請詳徵文辦法 活動時程 徵件時間:2025/12/1-2025/12/31 公布決賽入圍名單:2026/2/27 公布獲獎時間:2026/4/30 活動獎勵 1.短篇小說組 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8萬元,獎座或獎狀乙只。 評審獎三名:獎金新台幣各4萬,獎座或獎狀乙只。 特別獎一名:獎金新台幣4萬,獎座或獎狀乙只。 2.散文組 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4萬元,獎座或獎狀乙只。 評審獎三名:獎金新台幣各2萬,獎座或獎狀乙只。 特別獎一名:獎金新台幣2萬,獎座或獎狀乙只。 3.另基於鼓勵目的,主辦單位將依實際來稿情況,選出佳作一到三篇(所有文類組別合計 ),不給獎金,但給予出版授權金:小說新台幣5千、散文新台幣2千,以及獎狀乙只。 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台北律師公會(https://www.tba.org.tw/) 聯絡方式 電話:02-23515071 信箱:tbax@ms17.hinet.net 注意事項 詳細徵文規定請以徵文辦法為準。 https://www.tba.org.tw/announcement?id=68b53f024043da00e64f9364 第九屆法律文學創作獎徵文辦法 一、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台北律師公會(下稱本會或主辦單位) 二、活動宗旨: 本會為鼓勵並推廣法律書寫,爰辦理本屆法律文學創作獎徵文活動(下稱本徵 文獎),本會希望透過本徵文獎,鼓勵社會大眾、法律相關從業人員、在監受刑 人等投入法律書寫創作,透過文學作品探討法規範與社會背景、文化脈絡之交 互影響、展現法律於現實社會中不同面向之落實與爭議、傳達社會大眾對法 律、法規範、法哲學之理解或想像。 本會並希望透過得獎作品之出版,增進社會大眾對法規範、法哲理、法律執行 以及所引發事態之共感、提升法律相關從業人員文學創作與閱讀之風氣、鼓勵 文學創作者投入法律書寫領域,並成為文學創作者與法律人交流互動之橋樑。 本屆徵文獎之獲獎作品將以徵文獎作品集之形式集結出版,有志耕耘參與之創 作者,敬請切勿錯過。 三、徵文主題: (一)本徵文獎徵選法律書寫作品,作品內容可包括(但不限於)基於真實生活或 工作經驗之法律事件、特定社會背景與法規範的交互影響、新興科技下法律 的變與不變、法律從業人員或監所受刑人之生活或工作經驗書寫等等。 (二)評選標準: 1. 短篇小說組:文學性(文學內涵、文筆流暢、劇情架構、創意性)60%、法 律描述40%。 2. 散文組:文學性(文學內涵、文筆流暢、創意性)60%、法律描述40%。 四、徵文類別: (一)短篇小說組:字數以5000-20000字為限(含標點符號)。 (二)散文組:字數以4000字以內為限(含標點符號)。 五、獎項獎金: (一)短篇小說組: 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8萬元,獎座或獎狀乙只。 評審獎三名:獎金新台幣各4萬元,獎座或獎狀乙只。 特別獎一名:獎金新台幣4萬元,獎座或獎狀乙只。 * 特別獎之資格及評選程序,詳見「八、評選方式」。 (二)散文組: 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4萬元,獎座或獎狀乙只。 評審獎三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座或獎狀乙只。 特別獎一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座或獎狀乙只。 * 特別獎之資格及評選程序,詳見「八、評選方式」。 (三)另基於鼓勵目的,主辦單位將依實際來稿情況,選出佳作一到三篇(所有文 類組別合計),不給獎金,但給予出版授權金:小說新台幣5千元、散文新台 幣2千元,以及獎狀乙只。 六、徵文規範: (一)各組別近三屆之首獎得主,不得再就該組別投稿。 (二)本徵文獎接受任何國籍人士之投稿,一人得投稿多件作品,惟每件作品須分 別單獨報名,請勿以一次報名提出複數作品。 (三)投稿作品限中文(繁體)創作,不得為外文或翻譯作品。 (四)投稿作品限個人獨立創作,不接受共同創作或AI生成之作品,不得有抄襲、 代筆、改寫、冒用、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一切合法權益之情形。投稿 者保證其為投稿作品之原創者及合法著作權人,投稿作品係由投稿者原始獨 立創作完成,投稿者有權將投稿作品之著作權授權予本會使用。投稿作品如 有違反法令、違反公序良俗、侵害他人權益、權利來源不明等情形,招致行 政或司法機關調查或第三人提出主張或訴訟等相關爭議情形,投稿者應自行 負擔一切法律責任,並應全額賠償本會或本會所屬人員之直接或間接損失 (包括但不限於:賠償金、罰金、罰鍰、違約金、和解金、訴訟費、律師 費、成本及費用支出、營業損失、商譽損失)。 (五)投稿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之創作,不得曾在任何實體、媒體、網路平台、社 群平台公開發表。 (六)本徵文獎不接受一稿多投,自投稿日起至決審入圍名單公布前,投稿者不得 重複投稿其他文學獎,如有違反,將判定為資格不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 參加資格。投稿作品未入圍決審者,於決審入圍名單公布後,可逕行改投其 他徵文獎。 (七)投稿作品一經投稿後,主辦單位不受理投稿者要求對投稿作品做任何形式或 實質之修改(因電腦系統或文書軟體所生之技術性問題,不在此限),敬請謹 慎投稿。 (八)本屆徵文獎之獲獎作品將以徵文獎作品集之形式集結出版,獲獎者必須同意 並配合無償授權予本會(授權條件:著作財產權非專屬授權,包括重製、改 作、出版、編輯、公開傳輸、數位化、宣傳行銷等目的之利用行為,授權期 間十年,授權地區全球,無版稅或分稅,僅佳作作品給予出版權利金),投稿 者無法配合授權者,將判定為資格不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獲獎或 領獎之資格。 (九)投稿者或投稿作品違反本徵文辦法任一項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於任何階段 取消其參加、獲獎或領獎之資格,如於獎項頒發後始查明者,主辦單位有權 取消並追回所頒獎項及獎金,並請求損害賠償。 七、報名收件: (一)收件期間:自114年12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23點59分止,以主辦 單位收件信箱系統顯示之收信時間為準據。 (二)報名方式:請將「投稿作品」及「報名表單」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收件信箱 tbax@ms17.hinet.net。主辦單位收到報名郵件後,將於5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 回覆確認,如遲未收到主辦單位之確認信件,請務必主動與主辦單位聯繫確 認,以免錯失報名資格。 (三)投稿作品:請依據本徵文辦法後附之「投稿作品參考格式」提供投稿作品之 Word 檔,寄送至上述收件信箱。為維護評選公平,評選採作者匿名制,投 稿作品中不得出現投稿者之個人資料或足以辨識其真實身分之訊息,如有違 反,將判定為資格不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資格。 (四)報名表單:請列印本徵文辦法所附附件(附件一報名表、附件二個人資料蒐 集聲明暨同意書),填妥資料並簽名後,以PDF檔或影像檔,寄送至上述收 件信箱(正本請務必妥善收存,以備日後核對)。 (五)投稿者或投稿作品如有闕漏報名表單、資格證明文件或其他不符合本徵文辦 法規定之情形而得補正者,主辦單位將通知投稿者限期補正,投稿者經通知 而未於期限內補正者,將判定為資格不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資格。 八、評選方式: (一)本徵文獎之評審分為初審及決審二階段,初審作業由本會理監事與法律文學 藝術委員會委員辦理,擇優進入決審。決審由本會理監事與本會聘請之專業 委員,組成決審評審委員會辦理,決選評審委員會之名單於公布得獎名單時 一併公布。 (二)為維護評選公平,投稿作品一律以作者匿名方式送交初審及決審評選。 (三)特別獎之資格及認定: 本徵文獎特別獎之參加資格,限於以下身分者(任一即可): 1. 法律專業資格考試及格或現職法律相關職業者:律師(含實習)、司法官(含 實習)、三/四/五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公設辯護人、公證人、觀護 人、家事調查官、行政執行官、司法事務官、書記官、檢察事務官、法官助 理、檢察官助理、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員、監獄官、法警、執達員、執行 員、監所管理員、錄事、庭務員、法律替代役等。 2. 法律專業相關科系所畢業/肄業/在學者: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 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之法律、法學、司法、財經法律、 財金法律、政治法律、海洋法律、科技法律之科、系、組、所、法律學分 班。就讀身分包含本科系、雙主修、輔系。 3. 投稿者具備以上特別獎資格者,請於報名時一併提出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如:考試及格證書、律師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在學證明、工作證 明、服務機關識別證件等(任一即可)。 4. 因國內外機關編制學制差異,投稿者就前揭資格獎資格認定如有疑義,請來 信主辦單位信箱tbax@ms17.hinet.net,敘明個案疑義情形,由主辦單位具體 認定之。 5. 主辦單位就特別獎之資格及認定,保留最終認定及解釋權。 (四)特別獎之評選程序:符合特別獎資格之參賽作品,將優先參加首獎及評審獎 之評選,未獲上開獎項者,再進行特別獎之評選。 (五)投稿作品如未達評審認定標準時,獎項得予從缺,主辦單位有權視實際狀 況,調整獎項數目與獎金分配。 (六)評選時程: 115 年2月27日於本會網站公布決審入圍名單。 115 年4月30日於本會網站公布獲獎作品名單。 (七)頒獎典禮:另行公告。 (八)主辦單位將於公布獲獎作品名單後三個月內,與獲獎者聯繫辦理作品集出版 及領獎事宜。主辦單位將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稅金代扣,海外得 獎者亦同,獲獎者需配合辦理相關領獎事宜,無法配合者,將判定為資格不 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獲獎及領獎資格。 九、其他約定: (一)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修訂本徵文辦法的權利,並就本徵文獎之相關事項擁有 最終決定權。 (二)本徵文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補充、認定及解釋之權,並公 布於本會網站。 (三)本徵文獎之相關活動如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活 動之權利。 (四)本徵文辦法之解釋與適用,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因本徵文獎或本徵文辦 法而涉訟者,雙方合意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五)如有任何疑義,歡迎來信洽詢tbax@ms17.hinet.net。 投稿作品參考格式 一、表頭載明請為【短篇小說】或【散文】。 二、請參照下圖範例之配置,以word文書繕打(不接受手寫稿件)、直式橫書、由 左至右、字體大小12級,標楷體或新細明體,全形標點符號。簡體中文使用 者,請自行轉換為繁體中文並妥善校對。 -- 讀書取正,讀易取變,讀騷取幽,讀莊取達,讀漢文取堅,最有味卷中歲月; 與菊同野,與梅同疏,與蓮同潔,與蘭同芳,與海棠同韻,定自稱花裡神仙。 https://i.postimg.cc/hvtCgDp1/4.jpg https://i.postimg.cc/Kjp086WS/image.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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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0214 : 不是明年嗎 來不及 09/12 20:35
Qorqios : 來得及啦 try it ! 09/13 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