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ennisC: 嘖嘖 感謝分享 08/04 16:16
推 BDBB: 建議直接掛VPN 問候她全家老小 別問我怎麼知道的 08/04 19:06
推 Denny224: 感謝分享 08/05 00:11
推 wayne1120: 辛苦惹 08/05 21:52
推 Sofast: 我有印象耶 這裡的確是沒什麼人沒錯 08/05 23:00
推 QQ5566: 你花什麼錢 車馬費? 08/05 23:31
→ Ihsuma: 沒錯,就是高鐵錢。 08/06 10:17
推 miel: 謝謝分享 08/07 12:51
推 piedraj: 好威 謝謝分享 08/07 20:35
噓 yyoklove01: 我可以再提上訴的,台大戰神。 08/07 23:55
推 canlest: 那就上訴啊 不要囉嗦 有信心會在這推文? 08/08 10:17
→ Ihsuma: 你知道上訴只有收到判決後一個月就要提吧?;) 08/08 12:03
→ Ihsuma: 而且改暱稱的那位同學,記得,只有檢察官可以提上訴喔。 08/08 12:22
推 layaltw: 感謝分享 08/08 15:57
推 arm370x: 檢查官這樣的事證起訴喔??? 08/08 17:14
→ Ihsuma: 有沒有深刻覺得台灣司法制度資源的浪費? 08/08 17:20
→ pttgogocat: 咦,我記得被告可以申請移轉呀?@@還是我記錯 08/09 01:06
→ Ihsuma: 應該是可以申請,但機率不高,因為網路犯罪的地點以原告 08/09 12:03
→ Ihsuma: 看到犯行的地方為準,但全台地檢署都有管轄權就是。 08/09 12:05
推 YCL13: 推分享,看某ID回應讓我確信前一篇內容是真的了 08/10 07:44
推 firingmoon: 移轉不一定可行,還是得看承辦人員 08/10 16:25
推 techo: 不起訴那可以反告誣告嗎?好奇難道沒有反制方法? 08/10 16:49
→ Ihsuma: 誣告是額外成本啦,制度上就是有利原告的狀況。 08/10 22:43
推 taso5566: 不要亂推文就好了,沒事找事做 08/11 20:59
推 taso5566: 就像偷東西也不一定會起訴 08/11 21:31
→ taso5566: 但偷東西還是會有刑事紀錄的 08/11 21:33
推 taso5566: 偷東西不起訴的話,還可以反告誣告嗎? 08/11 21:35
→ Ihsuma: 刑事紀錄咧,到底有沒有人基本自由的概念呀? 08/11 22:02
→ Ihsuma: 偷東西咧,類比邏輯也太好了吧? 08/11 22:02
→ Ihsuma: 妨礙名譽要有名譽權可以被妨害,到底有沒有基本概念呀? 08/11 22:03
→ Ihsuma: 真的是不懂不要出來讓人笑啦。 08/11 22:04
→ canlest: 他大概偷換概念吧所以他是懂的 但他是何居心就不知道了 08/12 18:21
→ mcumaple: 高雄特產:發大財 08/14 09:04
推 allthebest: 厲害 08/14 16:20
推 mozozo: 檢察官居然起訴??? 08/21 00:07
推 yoysky: 晚了半個月看到,給原po拍拍,這裡一堆葉配蟑螂無誤 08/22 13:25
推 theanswer9: 葉配蟑螂退散 08/24 15:56
→ Osisa: 不知道告訴人請求上訴了沒?這件判決結果如何? 12/05 02:01